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对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红河州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取用水检查、洪水影响评价检查、水土保持检查、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招投标检查、防汛检查、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涉河项目检查、河道采砂检查、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抽查事项及对象

序号抽查事项抽查单位备注
1水利工程质量检查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划院、弥勒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取用水检查云南省个旧市大通磷化工有限公司、元阳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3洪水影响评价检查个旧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石屏县黄草坝水库、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水库、红河州建水县跃进水库
4水土保持检查红河县水务局、弥勒市水务局、建水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口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弥勒市泥脖子矿业有限公司、红河州峨石红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弥泸灌区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开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建水县水务局、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6招投标检查云南联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划院
7防汛检查个旧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石屏县黄草坝水库
8水利工程安全检查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勤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涉河项目检查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水库、红河州建水县天华山水库
10河道采砂检查金平县进明砂石料场、金平勐拉国鑫砂场
11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云南恩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云南庄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执法人员

高 骏(执法证号:25100018099)

苏仕明(执法证号:25100018046)

汪德鸿(执法证号:25100018020)

李友敏(执法证号:25100018010)

李银良(执法证号:25100018021)

徐义军(执法证号:25100018013)

普 鑫(执法证号:25100018001)

李晓燕(执法证号:25100018016)

王思奇(执法证号:25100018028)

杨代发(执法证号:25100018105)

陈 媛(执法证号:25100018032)

徐海波(执法证号:25100018030)

陈 勇(执法证号:25100018002)

(三)抽查时间

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取用水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云南省个旧市大通磷化工有限公司取用水中取水台账不规范问题。

处理情况:责成立行立改。

2.检查发现:元阳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取用水水资源费未按月缴纳。

处理情况:责成立行立改。

3.检查发现: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取用水中计量设施未正常运行,取水台账不规范。

处理情况:责成立行立改。

(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抽查情况。

1.检查发现: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危险源辨识工作不到位;施工现场未设立危险源四色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现场电线杂乱,存在安全隐患,库区水塘安全防护栏倒歪,泄洪输水隧洞临时沙袋封堵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情况:责令改正,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2.检查发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危险源辨识不及时,根据所提供台账,2024年来未开展危险源辨识,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第1.8条等要求的问题。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3.检查发现:云南勤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未开展进场安全告知。部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21-2015)第4.5.6条、第8.4.6条、10.3.2条等要求;危险源辨识工作不到位,危险源辨识不全面,现场未设置“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第1.8条要求; 临时用电手续不完善。未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21-2015)第7.3.1条要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州水利局。

(三)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情况。

1.检查发现:云南恩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存在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未佩戴安全帽;厂区电线未架空;危险源辨识工作不到位。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

(四)对河道采砂检查。

1.检查发现:金平勐拉国鑫砂场河道采砂存在采砂规划到期,已停采,待下一轮获取许可后,必须公示采砂许可证 。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要求金平县水务局督促沙场整改,限期7日内修复河床。

2.检查发现:金平县进明砂石料场河道采砂存在采砂规划到期,已停采,待下一轮获取许可后,必须公示采砂许可证。

处理情况:已要求金平县水务局督促沙场整改。

其余抽查事项暂未发现问题。

红河州水利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