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水利项目为载体,以创新机制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打破行政区域和行业界限,做好“水”文章,释放“水”活力,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现新突破。
牵住水价“牛鼻子”,以水养细水长流。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配套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区分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养结构等差异状况,合理反映供水成本、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目前,13县市均已建立农业水价机制,全州水利工程全部完成新一轮供水价格调整,原水价格调整到0.13—2.50元/立方米之间。全州5.89万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实现收费,平均水价2.5元/立方米,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55.29万亩,占全州有效灌溉面积的92.84%,改革项目区农业水价调整到0.1—1.77元/立方米之间,实现水费收缴率100%。有效实现了水价改革工程良性运行、用水有偿付费、供水合理收益的改革目标。
“农田”变“良田”,促农增收增效底气足。分区分类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合理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奖超罚和精准补贴、群众性全程参与、工程管护等六项机制。聚焦以改革促进项目建设,重点在建水县南庄、泸西县中大河、弥勒市东风、开远市羊街、蒙自市西北勒等乡镇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片区,组织实施农田水利改革项目70个,总投资13.49亿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面积27.43万亩,总投资2.49亿元。目前人,改革项目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85,供水保障率达90%,灌溉周期缩短40%—50%,亩均节水20%,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30%以上,复种指数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增产、增收、增效。
坚持“两手”同发力,社会资本助力农田水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着力完善基层水利服务基础设施,构建市场化水平服务体系。在乡镇成立用水合作社,委托合作社进行运行管理;整合中央、省级、州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建设资金、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本等资金148781.65万元。鼓励开展“政府+企业”“企业+农户”“企业+用水合作社”等多种合作形式,充分调动和吸引专业化社会资本,积极探索推广水网、信息网、服务网“三网”融合新发展模式,采取水资源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农业水网,同步配套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企业化的管理方式来代替传统的政府管水模式,构建现代灌区节水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提高末端水利工程服务群能力,以“使用者会费+政府补助”为回报机制,为用水户提供全文位多元化服务,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目前,已引入省水投公司、新疆天业、北京通捷水务等等企业,总计引入社会资本6.27亿元。省水投公司作为省级水利投融资主体,在红河州实施大型灌区、中型水库、农村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总投资超过130亿元。
绘就利“好”景图,美丽乡村颜值高。通过实施农田水利改革项目,建成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区11个,带动全州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3.75万亩。规模化高效节水设施完善,改善了土地耕作条件,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带动全州土地流转82.18万亩,有序推进了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化发展。通过土地流转,打造出北部百万亩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等示范样板,目前,全州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55户,累计16个产品获云南省“10大名品”。农田水利改革“红利”深层次释放,项目区群众通过流转土地每年每亩获得租金收益1500元——2000元,就地务工每月增加3000元以上,实现群众、企业、社会“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