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让广大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开远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房屋征收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发布2015年度开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开远市2014年度、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房屋被征收人的意见、建议由房屋征收部门开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收集。办公地址:开远市南正街原政府西大院内,联系电话:7120671、7120679。
特此公告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