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开远市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平、公正、有序解决开远市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改善开远市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型人才的居住条件。根据《开远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开政发[2006]1号)和《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政办发[2013]1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开远市实际,经充分研究,多次修改完善,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制定了《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公房所(邮编:661699)。来信请注明“《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625509864 @qq.com。
3、联系电话:0873-723350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
附件:《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