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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建房审批指标问题的建议

文章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2-04 19:51:14

  建议第291号

  【建 议 者】 朱文

  【建议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生活条件不断好转,子女成家需要分户,有的老房子已经是四代同堂,房屋面积已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建新房已成刚性需求。自2011年以来,农村宅基地就基本停止审批,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大多数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违章建筑的现象。

  建议:1.请县国土部门给予农村每年建房指标,解决农村违规建房问题。

        2.请国土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农村违规建房问题。

  【办理情况】此建议由县国土局承办,办理结果为C类,并于2017年8月15日以建国土资函[2017]44号文答复如下:

  农村建房用地指标的审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县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面积限额的政策标准。一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为农村户口等规定。二是在新一轮规划调整中,将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三是严格按照(云国土资〔2015〕81号)文件要求执行,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四是对接到违法用地情况举报的将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已形成事实违法用地的责成国土部门依法拆除。

  【反馈意见】朱文代表于2017年8月16日对办理答复的反馈意见:

  对答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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