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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城市人饮水源地跃进水库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

文章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4-02-16 13:41:23

  提案第12号

  【提 案 者】 蔡家伟 谭建伟

  【提案内容】 跃进水库位于建水县甸尾乡,总库容5700万方,水库正常蓄水容量为3980万方,是建水境内最大的水库。近几年来,随着建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的不断增长,跃进水库水体污染日渐严重,水质已由1类下降为2类。当前,跃进水库流域内的村寨生活、生产污染是跃进水库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表现在:一是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尤其跃进和高楼寨村委会紧邻跃进水库库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淡漠,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时有发生,加上现有垃圾清运力量薄弱,水库周边地势开阔,堆积垃圾极易飘飞,存在直接污染水源隐患。二是群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填埋为主,有污染渗透隐患。目前,三个村委会日产生活垃圾约2.5吨,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快速增加。每年填埋这些垃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填埋过生活垃圾的土地,不能用在工农业生产上,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三是污染环境。生活垃圾在填埋后,仍会持续排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污染物浓度极高,成分复杂,难以处理。一个垃圾填埋场,占地几千平方米,垃圾风吹日晒雨淋,都会造成渗滤液溢出,污染地下水和周围的土壤。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农田,危害了人体健康,存在间接污染水源地的隐患。四是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垃圾填埋场在夏天滋生蚊虫、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垃圾多为生活垃圾,填埋后的生活垃圾会逐渐发酵产生甲烷,极易发生爆炸,引发安全事故。依靠填埋来处理生活垃圾,已经不符合实际,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减少跃进水库周边村寨两污入库,对于跃进水库水质的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议:一、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二、新建垃圾收集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工具,构建垃圾收集清运体制,最好能够将周边村子的生活垃圾清运工纳入水库人员编制管理。或者筹资在库区周边甸尾村、跃进村、高楼寨村3个村分别新建1个垃圾焚烧炉并新增垃圾车2辆,焚烧工人3人,保洁员3人,改善库区周边环境质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节约土地和能源。

  三、分期分批完善周边村寨污水收集系统,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距水库较远的村子可以采取租地或征地的方法先将污水进行简单的人工湿地沉积、过滤、生物分解后排放,距水库较近的村子,没有缓冲区,则采取小型污水设备处理,然后排放。

  四、在实施一水两污工程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适当偏重跃进水库周边的村寨,或者先将污染较为为严重的几个村直接纳入整治的对象。

  五、争取项目持续开展水库周边村寨的退耕封山、退耕还林工作,引导农民种植无公害有机果品。

  【办理情况】此提案由县水务局承办,办理结果为B类,并于2017年9月15日以建水务函[2017]78号文答复如下:

  一是编制完成《建水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包含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四个方面的内容。二是编制《建水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区禁止事项和各部门日常监管职责。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严格项目环评准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监察,1—9月累计出动执法车辆5辆次,执法人员余20人次。四是重视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3亿元(其中:工程项目资金2亿元、林草项目资金609万元、封山育林资金529万元、辅助设施资金152万元、独立费用资金1541万元、基本预备费资金623万元)。同时,向甸尾乡人民政府拨付资金2万元,用于跃进水库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向跃进村委会拨付2万元和高楼寨村委会拨付1万元用于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反馈意见】蔡家伟、谭建伟委员对办理答复的反馈意见:

  继续强化跃进水库水质量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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