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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能源局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9/12/2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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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能源函〔2019〕98号

雷竞业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电力执法的建议》的第2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红河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由于人们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不强,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和盗窃电力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了较大的威胁。当前电网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电网安全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二是少数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有可能危及电网安全的树木;三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盖房屋;四是盗窃电力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强化电力执法意义重大。

  一、明确电力行政执法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2019年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红河州电力管理的职能由州工信部门划入州能源管理部门,并负责电力执法工作,各县市工信部门电力管理职能划入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并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因此,红河州能源局是州级电力行政执法的主体,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能源局)是县级电力行政执法的主体。

  二、努力推动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过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电力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不是十分突出,为尽可能不让矛盾激化和升级,避免出现群众上访等情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常采用沟通、协商、协调等方式化解电力设施与城乡发展的矛盾。党的十八大后,红河州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电力设施与城乡发展矛盾日益突出,采用电力软执法的方式也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改变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电力执法意识,维护红河州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由于编制限制,州能源局成立后电力管理工作人员较少,不能形成有力的电力执法力量,电力设施保护中遇到的问题仍然只能通过沟通、协调等来解决,对违法行为不能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要强化电力执法,加大电力执法力度,必须建立专业的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电力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电力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电力监督检查人员”。有了电力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履行电力法赋予的职责,打击违反电力法规定或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维护电网安全。州能源局将积极向州级分管领导、上级能源管理部门反映建立电力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现实意义,取得领导的共识和理解支持,逐步建立起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维护电力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电力设施产权人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电力设施产权人是电力设施保护的主体,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与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住建、国土、林业、能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好政府部门资源,协调配合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政企合作长效机制,更好衔接城乡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使电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电力执法队伍建设

  电力法规定地方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是电力管理部门,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管理部门也随着机构改革而发生变化。电力立法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各省区对电力行政执法在“三定方案”中虽作了规定,但限于人力、物力、经验等方面的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行使行政执法权,不能形成一支与其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相匹配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主体事实上的缺位是造成电力执法难的根本原因。

  电力执法队伍建设需要顶层设计,从上至下加强电力执法建设,有利于基层推动真正意义上的电力执法工作。其他一些部门如公安、林业、环保、国土、安监等均有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能够顺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电力行业虽有电力法,但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因此,开展电力执法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为进一步加快电力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电力执法,有力打击违法获罪活动,州能源局做了一些调研和思考,并与红河供电局加强了沟通和交流,探讨加强电力执法途径和推动电力执法队伍建设。据了解,昆明市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组建了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开创了云南省电力执法新先河,使我们有了学习的样本,我们将学习借鉴昆明的做法,与红河供电局加强联系与配合,整合政企资源,利用电网企业人财物优势,共同推进红河州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继续加强对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

  以全国每年6月的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企、警企合作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案》,精心组织,持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在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在形式上采取发放宣传制品、播放宣传片、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服务台、发送短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广为宣传。在地域上围绕重要变电站、输变线路、重要用户,盗窃破坏、外力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地段、线路沿线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集中地区进行宣传;在内容上以法律、法规,保护电力设施与安全用电正、反两面典型案例为重点;在对象上重点放在农村人口、重点人口、废旧金属收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等上。在宣传方式上多种方式并行,可以利用乡镇赶集日集中宣传,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小分队走进中小学校,向师生进行广泛宣传电力知识、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提高学生在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护自身的投资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公民自觉保护电力设施意识,将对预防青少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为在全州范围营造共同保护电力设施良好氛围打下良好基础,从而减少违反电力法行为。

  感谢你对我州电力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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