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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12/0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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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农函〔2019〕25号

民建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红河州农产品出口力度的建议》的第1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农产品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体系的建议

  一是加大与州商务局和河口跨合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等部门的对接力度,积极采集全州农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数据、为下一步建立大数据中心打下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南博会、农交会、农博会等农产品展销活动,为我州农产品的出口做好推介。2018年共组织99家企业赴杭州、上海、长沙、北京、昆明等地参加展会7场,分别为:第二届中国茶叶博览会、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2018年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上海)推介活动、第十四届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二十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云南特色 冬农魅力”2018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北京)推介活动。会展及产销对接活动总计实现现场销售104.978万元;20家企业与客商签约,签约金额达716.71万元。通过展会,向国内外参观者、经销商展示、宣传、推介红河州优质农产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提升了红河州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三是认真向商务、海关等部门收集整理近年我州农产品进出口工作情况,为下一步研究制定我州农产品进出口规划做好谋划。截至目前,以红河和源、泸西高原天露、红河天第、石屏云龙、石屏绿宝、开远永绿等为代表的外向型龙头企业日益发展壮大,2018年,全州实现农产品进出口额4080万美元。开远市已成为阿里巴巴集团在全国首家签约启动实力产业跨境出口项目合作县市。全州已建成360个出口备案基地,备案面积47.1万亩。

  二、关于建立云南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的建议

  按照阮成发省长调研红河州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中国最优”绿色食品加工中心的指示要求,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并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安排了前期经费,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标国际国内先进食品加工园区,按照“生态化、智慧化、高端化”策略,进行“一中心(将红河州弥勒市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建成云南省绿色食品加工中心)、两园区(规划建设弥勒、泸西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三基地(进一步建设州内900万亩高原特色农业作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辐射省内1500万亩绿色食品作为原料基地、将河口、金水河两个国家一类口岸建成绿色食品进口原料基地)、四流通(建设区域性的冷链物流设施、便利化的跨境物流枢纽、信息化交易服务体系、高效率配送集散平台)”规划布局。明确以规划建设红河州绿色食品加工中心破题,牵动原料基地、加工园区、流通体系、品牌建设、招商引资等关键工作,系统有序打造“绿色食品牌”。 同时着力实施“一园三区”即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推进 “六大产业”区域布局优化,加快“一县一业”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州的水果、梯田红米种植面积位居全省第一,蔬菜、花卉种植面积和肉类总产量位居全省第二,中药材种植面积位居全省第三,全州13县市的26种“名、特、优”农产品纳入《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水特色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开远高效现代农业产业园、元阳红河谷现代生态蔬菜产业园被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开远高效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全州已累计创建省级产业园5个。

  三、关于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力度的建议

  为提高我州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产品的走出去战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按照优质产品认证化、认证产品商标化、商标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市场化路径,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一是优质产品认证化。推行了“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志使用,帮助农产品实现内在品质差异的外在化。现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认证164家268个产品。同时,已引导农业类4家企业获得GAP认证,食品类8家企业获得HACCP认证,降低了农产品国际化障碍。元阳稻花鱼丰收节、蒙自石榴节入选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源”牌石榴、河口云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河”牌香蕉被评选为“2018年云南省十大名果”。二是认证产品商标化。主要推进“县县有地标”工作,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企业自主商标的组合使用,引导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红河哈尼梯田红米、西北勒苹果申报了地理标志产品,“绿春胡椒”、“河口香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泸西县 “全国高原特色农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完成“红高原·泸西”区域公用品牌图形商标、含G20符号的果蔬公用品牌图形商标注册,开远市“七彩云菊”花卉公用品牌商标注册进入审查阶段;三是商标产品名牌化。以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和集体商标作为区域公用品牌创牌对象,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号和商标作为企业品牌创牌对象,以红河州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产品商标作为产品品牌创牌对象。目前,全州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8户、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32户,省“绿色食品牌‘十大名品’获奖企业”2家、“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上线90家,上线率55%,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线37家,上线率54%。全州上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52家, “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上线100家,上线率6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线49家,上线率72%。累计生成产品追溯信息689条;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73家。红河州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农业类省地方标准55项,制定红河州农产品地方标准96项,按照标准引导种植、养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

  四、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完整的农产品供应和销售渠道链的建议

  为加快我州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出口,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对外投资的引导和宣传,加强健全培育农业产业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面向东南亚的出口。着重依托河口跨合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等平台,通过河口明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越南黄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到越南建设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在越南老街省新坡东工业区5K建立香蕉生产基地3000亩,年完成香蕉总产量7500吨,实现总产值3700万元,至目前,该企业对越农业合作累计投资已达2613万元;通过金平大山生态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越南建设西贡蕉生产基地等渠道,畅通跨境物流体系,扩大我州农产品在东南亚的供应和销售渠道。

  五、关于加大企业的扶持和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

  一是为培育壮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创建品牌,省、州相继出台了相关奖励政策与办法。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电价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州发展和改革委和州农业农村局联文下发了我州享受电力优惠政策的州级以上重点农业企业名单,对接电力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州分别制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认证认可项目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产业扶贫覆盖到户实施方案》、《红河州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施方案》、《红河州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等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和《红河州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通过各项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的出台,为激励更多的产品提质增效,打造红河品牌,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加大资金整合,支持涉及出口外向型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份额等,不断提高州内企业的“走出去”战略。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支持金平、绿春、河口三县 “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对照省下达的项目资金用途,整合资金110万元,全部安排在绿春县,积极通过企业+基地+农户培植农产品出口备案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大出口。

  加强农业对外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选拔、推荐和储备工作,利用依托州内6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袁隆平、朱有勇、赵久然等6个全国知名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云南农大、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等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涉外农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农业“走出去”提供人才储备,提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特别是涉外龙头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自我服务水平。

  六、关于引导组织成立农产品出口企业行业协会的建议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会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组织成立农产品出口企业协会。

  以上工作的开展和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州政协和全州广大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为进一步提高我州农产品出口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借鉴和参考。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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