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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12/0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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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农函〔2019〕24号

周振武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第14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刻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上明确指出,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中央站在推进“四化同步”,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全局高度做出的战略决策。农业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2014年,中共云南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加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4﹞24号),明确了按每年培训5万人的进度,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根据中央、省的安排部署,我州从2013年开始,按平均每年计划培育2000人的进度,到2022年,全州完成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达2万人。为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州转发了《云南省加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4﹞24号)文件,按照工作职能职责,明确了州、县两级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关于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建议 

  州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来抓。2013年以来,我州按照“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和 “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部署,认真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13县市制定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二是组建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评审委员会,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产业的职业农民,实施初、中、高三级资格评审认定,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学员由各县市人民政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三是落实扶持政策。认定持证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认定管理办法优先细化落实优惠政策,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四是扎实开展培训。截至2018年,全州争取中央和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622万元(中央2335万元、省级287万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0920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250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5150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800人、专业技能职业农民型144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280人。2019年,投入中央及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148万元,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600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150人(培育时间三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5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200人。 

  三、关于对红河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展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库的建议. 

  (一)开展摸底调查。按照中央、省的要求,我州建立了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为主体,农业科研院校,农业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体系,围绕“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结合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形成了《红河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调研报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备案,作为争取项目实施的依据,我州的项目资金安排每年都在排名全省前三。2018年,组织对全州新型职业农业培育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形成了《红河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研情况》报州委主要领导审阅,为领导安排部署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建立信息系统管理。按照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摸底调查、锁定对象、分类建库、分类建班,达到了精准定位到人,从年龄、学历、文化程度及从事产业(专业)等方面选定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等类型的培训对象,从培训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知名“土专家”中遴选了377名优秀教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师资库。为加强系统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内容主要包括业务信息及统计分析两大板块,涵盖了12个统计类别,易于查找,方便管理。该系统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根据培训进度将培训信息录入数据库,提交上级后,省、中央相关系统管理人员能第一时间掌握培训进度,有效跟进,保证了我州新型职业农民遴选和培育质量。 

  四、关于搭建平台,选送优秀人才外出培训的建议 

  (一)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根据农民学习的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认真开展“课堂教学—参观考察—实际操作”的分段式培训。每期学员理论教学结束后,分别组织他们到州内外、省内外现代农业示范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生产实践和交流学习,实现了农民教育由培训向培育的转变,实行全过程培养。 

  (二)选送优秀人员到省内外培训。2018年,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选送31名村党组织书记、返乡创业人员、科技示范户等分别赴上海市农广校、玉溪市大营街、河北省星光村参加中组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组织的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2019年,瞄准红河州2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选调90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其他成员赴广东平甫村、云南大营街村参加乡村发展与治理和创业富民培训。 

  五、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带动农民参与创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州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的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如,通过央视CCTV7频道,对开远市的现代青年农场主学员张芸琪进行综合报道,通过部级刊物《农民科技培训》宣传报道了其“女承父业”的事迹;通过省级网络平台“云南农业信息网”宣传了个旧姚伟德、开远张定、建水苏伦等新型职业农民的先进事迹等。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加大了社会的认知度,营造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成长的良好环境。 

  感谢你对我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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