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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02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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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亚兰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屯新区建设的建议》的第0202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充分发挥大屯新城产业引聚效应,夯实发展基础

  为切实加快产业建设步伐,有力助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州在个旧市大屯镇、蒙自市雨过铺镇布局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片区,截至目前,大屯片区入驻规上工业企业12户(2018年实现产值158.2亿元),“十三五”以来实现竣工4户工业项目。特别是在该片区规划布局了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完成了1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引入了以惠科、酷骑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完成了铜深加工产业园一期2万平方米厂房建设,引入了云南惠丰铜业公司、圣比和新材料公司;完成了铝电铜箔产业园一期3.8万平方米厂房建设,引入了惠铜新材料公司。在工业转型升级方面,支持个旧市圣比和公司年产5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等10个项目申报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涉及申报资金9630万元,占全州申报资金总额的19.2%;云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成功纳入2019年中央专项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项目。

  二、支持个旧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产城融合示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设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2014年,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发〔2014〕55号文件明确红河州北部七县市(蒙自、个旧、建水、开远、弥勒、泸西和石屏)纳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努力为全省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的决定》(红发〔2017〕8号)明确提出了实施个旧大屯新城等城镇化项目。为切实保障个旧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我委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精神,积极支持个旧市开展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并结合“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初步考虑通过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推进大屯与雨过铺一体化发展,将两海片区建成产城融合的城市新区。

  “十三五”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2.3亿元(中央资金5506万元,省级资金17446万元)支持大屯新区建设,具体补助了个旧市检察院大屯新区业务用房、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大屯新区小学、大屯新区一期排污干管、大屯新区安置房、大屯公租房、奥体路、星河路、东盟义乌周边道路等项目建设。目前,上级资金安排主要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储备,我委将积极支持个旧市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以便得到中央和省更多资金、政策支持。

  感谢你们对大屯新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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