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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红教体函〔2023〕1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3/11/0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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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教育督导工作的建议》的第16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红河州教育督导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国家、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突出督政、督学和质量检测三个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全州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为确保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于2004年,成立了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3人,其中专职主任1名(正县级),正科级督学2名,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负责全州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等工作。全州各县市也分别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本地教育督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成立了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部门,成员单位由12个增加到21个,教育督导力量进一步得到加强。州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教育督导经费,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级督学820人,其中,省级督学7人,州级督学30人(专职督学3人,兼职督学27人),专兼职督学比例为1:9;县级督学总数783人,其中专职督学88人,兼职督学695人,专兼职督学比例为1:7.9,督学主要在教育部门和学校选聘,少部分在其他政府部门聘用,州和县市均建立了督学情况登记制度,全面加强对督学的管理,增强履职实效。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督政,督促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开展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全州13县如期实现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启动了开远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开展州级复核评估工作并指导做好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相关工作;制定了《红河州第四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规划》,今年将对蒙自、个旧、建水3县市完成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各县市每年均组织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教育职责的落实。

  二是加强督学,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从2013年开始,全面开展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州和县市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责任督学基本职责》《责任督学工作要求》《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内容》《督学责任区工作要求》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目前,全州共有责任督学690人(专职督学88人,兼职督学602人),其中有教育行政人员109人,教科研单位人员78人,校长163人,教师251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6人。全州2726所学校全覆盖实行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根据学校情况,州和县市科学划分了督学责任区,州属学校作为一个督学责任区,由州教育督导室负责管理;各县市按学校数的不同,划分为若干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6至10名责任督学负责督导,确保挂牌督导工作能有序进行。制作了责任督学公示牌在责任区学校门口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自2013年,全面开展了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以来,全州共评出106所示范学校,其中省级示范学校3所,州级示范学校103所(幼儿园16所、小学51所、初级中学36所),进一步培育和壮大优质学校发展基础。

  三是认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自2015年,国家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以来,我州每年都有县市被确定为监测样本县。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县市制定实施方案、监测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等环节指导,组织参加了国家和省级培训,强化组织工作和监测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全州2个样本县、11个协议县市259所中小学校四、八年级7770名学生参加了德育、科学、劳动学科测试和网络问卷,学科教师、班主任、校长、县市教育局长参加网络问卷人数达2590人。每年下发了监测报告,督促各县市切实加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教学质量提高作为教育管理的核心任务来抓。由于组织工作出色,先后有3个县市荣获“县级优秀组织奖”。

  四是认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按照安排,每5年开展一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调研;每3年开展一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每年组织一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按时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全州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38.37%。

  五是扎实开展学期教育重点工作综合督导。近年来,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由局领导分组带队,围绕开学准备、“双减”“五项管理”、疫情防控、控辍保学、校园安全、校园欺凌等开展了综合督导,要求各县市、学校对综合督导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上报整改情况。

  三、注重督导结果应用

  不断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结果的重要作用。州委、州政府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指标达标情况、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标达标情况、教师均衡发展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平均增幅等列入2023年度对各县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落实情况指标考评内容,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办学情况诊断、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履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与此同时,教育督导部门以适当方式公开教育督导评估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推广评估中发现的学校管理和办学质量显著提高的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其示范作用。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办学质量持续下滑的,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况依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处理,切实发挥督导“牙齿”作用。2022年,针对中小学生校外溺水死亡、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等问题,对部分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我州的教育督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督导队伍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缺乏专业性监督与指导等问题,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制,着力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规范和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督导结果应用,全力助推我州教育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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