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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2〕3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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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步伐的建议》的第12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红河州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垃圾、装修产生垃圾及拆旧垃圾。一般采取“谁产生、谁处理”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置,监管部门主要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建筑垃圾大部分用于施工工地回填,需清运的建筑垃圾,经当地县市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渣土专运企业密闭运输到县市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堆放。

  二、红河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情况

  2022年1月,我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编制的《红河州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印发,规划中指出:“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各县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积极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市场利用渠道,鼓励建筑垃圾回用,统筹城市飞灰、残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及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城区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目前红河州大部分县市已着手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前期工作。

  如,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化处置产业链建设项目,项目分为三期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年处理城市建筑垃圾100万吨。目前正在开展一期建设,生产规模为:日处理建筑垃圾1600吨,生产天数为300天,年处理建筑垃圾48万吨;建设年产0.6亿块透水混凝土制道路步砖、道沿砖、草坪砖、广场砖、护坡砖等产品,建设年产3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智慧控制监控平台,使整个固废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更加完善。项目建设工期为20个月,项目估算投资2.1亿元,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进行“一书两证”、环评和水保等前期工作,目前完成投资5500万元。

  泸西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建成日处理建筑圾2000吨,口产免烧砖50000块工厂,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厂房、管理用房,环保设施,仓储用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石屏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制砖)生产线建设破碎生产线及制砖生产线各一条,年生产能力为:近期0.3万m³再生免烧砖;远期0.43万m³再生免烧砖;填埋场总库容47万m³,近期库容20.3万m³,远期库容26.7万m³,服务年限30年(近期15年、远期15年),设置垃圾坝、渗滤液回喷系统、垃圾填埋机械等。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坝体工程、截洪沟工程、进场道路及作业道路、渗滤液回喷系统、围墙等辅助工程。项目完成可研批复、用地及规划选址等四项审批,工程估算总投资6681万元,2022年底争取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0%以上。

  个旧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拟建一座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处理厂及相关配套处理设施,占地约40亩,估算总投资2.1亿元,预计2022年12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红河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在县城东、西部位置各选址新建1座填埋场及相关附属设施,总规模约40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3840万元,预计2022年12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元阳县建筑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0亩的建筑垃圾站1个,购置设备等,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绿春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库,一期有效容积 67.0 万 m 3 ,二期有效容积 104 万m 3 ;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一期规模 120m 3 /d,二期规模 160m 3 /d;新建有效容积为 24000m 3 的渗滤液调节池;附属建筑 778 平方米;配备填埋机械设备和装载车辆,估算总投资1.8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金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由综合利用生产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两部分组成。综合利用生产区日处理能力467t/d,为V类规模。建筑垃圾填埋场按堆填量分为三级,规划堆填量121.86万m3。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90592m2(合135.89亩),其中综合利用生产区15484.28m2(含原料存储区、破碎筛分区、储存及散装区等),建筑垃圾填埋场75107.72m2,估算总投资3426万元,计划2022年9月完成项目环评、水保、初设、招商引资等工作,2022年10月完成项目招投标,2022年11月完成施工许可实现开工。

  屏边县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新增建筑垃圾处理厂一座,渣场总容量103.01万m³,堆渣高度56.5m,渣场级别为3级。拦渣坝工程、排洪工程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配套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1套,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计划2022年底完成项目选址,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启动项目建设。

  其余各县市正在积极筹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下一步打算

  2022年5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并收集了全省16个州市的意见建议,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的研究,同时及时地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化,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一是建筑废物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扯到建设、 拆迁、运输、施工、生产处理、产品应用等多个环节,涉及到自然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委、税务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城市建设的负责部门,我们将认真研读上级的政策要求,并结合红河州的实际,及时的细化措施方案,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委、税务等职能部门的衔接,按照已制定的建筑废物处置规划,督促指导红河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加强科研工作.提升技术水平科研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我们将通过“迎进来、走出去”的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及省内建筑垃圾处理技术领先的企业,同时依托科研院校,重点在“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回收和利用方法、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再生材料与环境相容性的分析方法、再生技术的经济性评定”等方面加强研究,同时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建筑垃圾收运、中转、资源化处理和卫生填埋场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并针对不同的新型再生材料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最终形成适合红河州的一个完整的建筑垃圾处理类的系列标准规范。

  三是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工作。(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 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二)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感谢你们对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肖承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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