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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2〕3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2/0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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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文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处置和管理城镇建筑垃圾的建议》的第14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红河州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垃圾、装修产生垃圾及拆旧垃圾。一般采取“谁产生、谁处理”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置。监管部门主要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建筑垃圾大部分用于施工工地回填,需清运的建筑垃圾,经当地县市主管部门同意后,指定地点进行堆放。蒙自市建筑垃圾交由砖厂作二次利用处置。蒙自、个旧、弥勒等内地县市,建筑垃圾一般由渣土专运企业密闭运输。

  二、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红河州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9〕49号),确定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红河州各县市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确定坚持条块结合,落实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等工作目标。

  2020年9月1日,红河州结合实际,制定了《红河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2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加快建立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系统。《实施方案》确定了红河州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强化组织保障等内容。其中,提出了红河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蒙自市先试先行,2020年,蒙自市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蒙自市实现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底,蒙自市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底,蒙自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其它县级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自贸试验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文化创意园区、生态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结合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和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乡镇、农村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号)有关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述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由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红河州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2022年1月,我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编制的《红河州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印发,规划中指出:“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各县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积极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市场利用渠道,鼓励建筑垃圾回用,统筹城市飞灰、残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及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城区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目前红河州大部分县市已着手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前期工作。

  如,蒙自市建筑垃圾智能化处置产业链建设项目,位于蒙自工业园区椅子山,项目分为三期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年处理城市建筑垃圾100万吨。目前正在开展一期建设,生产规模为:日处理建筑垃圾1600吨,生产天数为300天,年处理建筑垃圾48万吨;建设年产0.6亿块透水混凝土制道路步砖、道沿砖、草坪砖、广场砖、护坡砖等产品,建设年产3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智慧控制监控平台,使整个固废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更加完善。项目建设工期为20个月,项目估算投资2.1亿元,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进行“一书两证”、环评和水保等前期工作,目前完成投资5500万元。

  建水县城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位于临安镇东村洒嘎地,处理规模210吨/日,总库容63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管理房等,工程总投资5485.42万元。项目于2019年12月启动开工,正在对库区清表及土石方开挖、清运、管理房、渗滤液处理站施工,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项目投资5000多万元,极大的改善了建水的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石屏县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位于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村委会石龙冲,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制砖)生产线建设破碎生产线及制砖生产线各一条,年生产能力为:近期0.3万m³再生免烧砖;远期0.43万m³再生免烧砖;填埋场总库容47万m³,近期库容20.3万m³,远期库容26.7万m³,服务年限30年(近期15年、远期15年),设置垃圾坝、渗滤液回喷系统、垃圾填埋机械等。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坝体工程、截洪沟工程、进场道路及作业道路、渗滤液回喷系统、围墙等辅助工程。项目完成可研批复、用地及规划选址等四项审批,工程估算总投资6681万元,已于2021年10月开工。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合理解决石屏县现状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问题,并有效改善石屏县城市环境及人居环境,提升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拉动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提高石屏县居民生活水平,巩固“美丽县城”成果已取得的成果。

  开远市、弥勒市等其余县市也正在筹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

  由于红河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县市收费机制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蒙自拟计划收取14元/方,建水拟收取20元/方,其余县市正在筹划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5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并收集了全省16个州市的意见建议,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的研究,同时及时地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化,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一是成立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州长担任。相关州级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推进红河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动。推进和督促指导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州级成员单位发挥行业主管优势.负责行业督促指导责任:县市人民政府负实施主体责任.实行县(市)长负责制,施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行动计划和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建筑废物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扯到建设、 拆迁、运输、施工、生产处理、产品应用等多个环节,涉及到自然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委、税务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城市建设的负责部门,我们将认真研读上级的政策要求,并结合红河州的实际,及时的细化措施方案,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委、税务等职能部门的衔接,按照已制定的建筑废物处置规划,督促指导红河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三是加强科研工作.提升技术水平科研工作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基础,我们将通过“迎进来、走出去”的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及省内建筑垃圾处理技术领先的企业,同时依托科研院校,在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方法、建筑垃圾回收和利用方法、再生建筑材料的市场化措施,再生材料与环境相容性的分析方法、再生技术的经济性评定等方面加强研究,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建筑垃圾收运、中转、资源化处理和卫生填埋场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并针对不同的新型再生材料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最终形成红河州的一个完整的建筑垃圾处理类的系列标准规范。

  四是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工作。(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二)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6日

  (联系人:肖承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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