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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9号建议的答复

红教体函〔2022〕19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11/0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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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春英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推进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国际汽摩运动区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第025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要充分肯定弥勒市在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国际汽摩运动区建设项目上前期所做的各项工作,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向政府和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助力该项目顺利推进。就争取土地及林地占用指标的问题,我局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了沟通联系,得到了这些单位的重视和支持,具体回复如下。

  一、竭尽全力保障林地定额

  目前红河州使用林地定额指标十分紧张,2021年省林草局最终下达红河州的使用林地定额为480公顷,但最终省林草局审批林地1296.2538公顷,是林地定额指标的2.7倍,其中审核审批弥勒市的建设项目16个,批准使用林地面积超过175公顷。2022年红河州仍在不断强化向省林草局沟通汇报的力度,尽最大努力争取年度使用林地定额支持,最大限度为全州各类建设项目提供林地要素支撑。因此,建议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国际汽摩运动区项目,加强论证,若项目确需建设且确需使用林地,则应当按照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原则和国家林业局35号令的要求做好前期选址规划,申请立项后,尽快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届时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林资发〔2011〕98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定额使用管理的通知》(云林政〔2017〕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为建设项目争取使用林地定额指标。

  二、建议提前避让使用林地敏感因素

  为了后期更好地为建设项目提供林地要素保障,建议项目做好前期用地选址论证工作,提前避让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地及郁闭度0.5以上的天然乔木地等林业用地敏感因素。

  三、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策

  目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策,只要满足用地报批条件,在项目用地踏勘选址论证或用地报批阶段,通过县市、州人民政府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方式保障用地指标。

  四、关于用地指标

  按照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三区”划定工作要求,州级先后两次共下达弥勒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640亩,位列全州第一。截至目前完成农转用批次用地批复面积364.1655亩,弥勒市尚剩余8275.83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足以保障弥勒市当前及一定时期内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需求,请弥勒市充分汲取上轮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低效、浪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经验教训,认真梳理市域建设项目及用地需求,按照集约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市域内统筹建设用地指标管理使用。

  五、打造云南省山地自行车训练点的建议

  红河水乡特色汽摩运动区有着良好的天然山地地形,是开展山地自行车运动的极好场地,虽然红河水乡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项目没有列入《云南省“十四五”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发展规划》,但从山地自行车运动的发展现状和我省的竞技水平来看,你提出的在红河水乡打造山地自行车训练点的建议很好,有争取建设训练基地的必要。接下来,我局将视红河水乡特色小镇运动区项目推进情况,结合云南省竞技体育项目的布局和发展目标,与省体育局和有关部门加强联系,积极申报红河水乡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项目,争取各级训练基地建设资金,协调省级有关单位指导帮助基地建设,助力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早日建成。

  感谢您对红河州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普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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