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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1〕25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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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完善老旧小区改造 做好政府惠民实事的建议》第10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开展调研

  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组织工作组,分别对13县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在目前我州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一院一策、一区一策,统筹处理历史传承与现代气息、街区风貌与城市色彩、小区改造与城市有机更新关系。二是注重共同缔造。改什么、怎么改,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三是聚焦重点难点。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难点和短板,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章建筑,实施各类管线“上改下”改造、建筑节能和外立面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增加党群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和安防设施等小区功能性设施。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行红色物业建设,在改造楼院成立党小组、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利用上门走访、集中座谈、开展小板凳传习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通过党员业主主动走访群众,带动群众,让群众来解决群众问题。五是完善长效机制。条件成熟的,直接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或与周边楼院捆绑合并引入物业公司管理。

  二、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全州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3个,改造1760栋,惠及22828户,改造面积220.68万平方米,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完成投资108108.27万元。拆临拆违7500余平方米,新增停车位2071个、新增绿化405112平方米,修复改造雨污管网551.26千米,改造供水管网295.03千米,铺设强弱电管140.81千米;2020年,全州改造老旧小区315个,改造1455栋,惠及25342户,改造面积228.88万平方米,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完成投资82635.98万元。拆临拆违80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2850余个、新增绿化368820平方米,修复改造雨污管网561.5千米,改造供水管网229.63千米,铺设强弱电管163.86千米,加装电梯34部;2021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52个、28571户、1520栋、231万平方米,截至6月30日,开工率达到56.7%。

  三、正在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共商共建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之初,就充分考虑到小区居民、关联单位的需求和呼声,2020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办发〔2020〕23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印发《红河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一征三议两公开”(一征:征求居民意见;三议:社区“两委”会提议、相关单位商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情况公开 )( 一个理念:共同缔造;一个原则:先民生,后提升;三个坚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四项保障:党建、资金、联动、督导 )等工作方法,扩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的参与面。目前,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共同缔造、共同参与的氛围日益浓厚,如:开远市改造中充分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居民广泛参与的方式,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办法,通过召开社区民意调查会,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询居民的意愿,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争取居民支持。通过面对面交流、12345热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建立实事评价机制,开通实时反馈渠道,积极了解居民诉求,提高居民参与度,充分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

  (二)强化监管,确保改造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019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局坚持年初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标任务,要求县市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合力,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层层扛实责任,传导压力,倒排工序,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加强调度。如今年3月4日,州政府在蒙自召开的成长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上明确,3月31日前完成项目报建手续等各项前期工作,4月2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全面完工;同时,我局按照州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议精神,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包县包片督促指导工作,实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工作滞后县市提请州政府约谈县市政府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对2021年未完成全面开工的县市进行2次通报。但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能否协同一致、合力攻坚直接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特别是专营设施改造协调难已经成为制约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快速推进的重要瓶颈。比如:供电、通信设施改造由于产权部门设计、施工、审批、投入经费等因素影响推进较慢。针对部门联动问题,州政府在今年3月召开的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上还邀请管线产权单位到会进行协调。

  (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文明施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规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大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基本组建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的项目指挥部,并在指挥部粘贴单位工作职责,公布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等。如蒙自市成立市长任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住建、街道、部门协同配合,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形成“市、街道、社区、业主”四级联动施工改造体系;建水县在小区改造项目办内开展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的“双找”制度,确保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小问题不出指挥部、大问题不出社区、重难点问题不出行政区”。由于老旧小区建盖年度较早,比较分散,一般项目指挥部在改造小区比较集中小区内部,未做到每个小区都对外公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由于老旧小区建设年代较早,并且一些是原产权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的房管部门改制而来,服务责任和边界不清晰、业主缺乏与物业企业的协商及监督机制等问题,造成物业服务缺乏监督制约。各县市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小区自治管理,业主协商制定“自治管理公约”,按照业主意愿确定小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格局。如:开远市坚持“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的原则,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开远市城市住宅小区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老旧小区“化零为整”,把无人管理、无人清洁、无人维护的多个相邻小区整合实现统一管理,并在保洁、秩序维护、维修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修年限,暂扣拨付保修金作为改造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维修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二是加强对接协调。加强与供电、通信、网络、燃气等管线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快设计、施工、审批等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按时完成。

  三是明确职责。督促指导在每个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粘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职责,改造内容,姓名及电话号码,保障住户与改造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完善竣工验收制度。指导县市施工期间落实工程监理制度,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完工后由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实施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同时在小区醒目位置粘贴竣工牌,竣工牌上注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和投诉电话号码。

  感谢你们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有昌,联系电话:13808779756;

  肖承旺,联系电话:136387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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