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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1〕24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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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立青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红河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0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全州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垃圾、装修产生垃圾及拆旧垃圾。一般采取“谁产生、谁处理”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置。监管部门主要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建筑垃圾大部分用于施工工地回填,需清运的建筑垃圾,经当地县市主管部门同意后,指定地点进行堆放。蒙自市建筑垃圾交由砖厂作二次利用处置。蒙自、个旧、弥勒等内地县市,建筑垃圾一般由渣土专运企业密闭运输。

  二、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红河州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9〕49号),确定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州各县市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确定坚持条块结合,落实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等工作目标。

  2020年9月1日,红河州结合实际,制定了《红河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2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加快建立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系统。《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州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强化组织保障等内容。其中,提出了我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蒙自市先试先行,2020年,蒙自市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蒙自市实现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底,蒙自市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底,蒙自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其他县级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自贸试验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文化创意园区、生态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结合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和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乡镇、农村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号)有关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述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由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全州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我州垃圾分类工作采用终端先行、后做宣传的启动模式。各县市已经在积极开展了一批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研究。

  如蒙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分为三期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年处理城市建筑垃圾100万吨。一期年处理量48万吨,并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建设年产0.6亿块透水混凝土制道路步砖、道沿砖、草坪砖、广场砖、护坡砖等产品,建成6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使整个固废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更加完善。项目估计投资11019万元,目前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

  如建水县城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位于临安镇东村洒嘎地,处理规模210吨/日,总库容63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管理房等,工程总投资5485.42万元。项目于2019年12月启动开工,正在对库区清表及土石方开挖、清运、管理房、渗滤液处理站施工,整体进度完成85%,8月设备安装,9月底竣工。目前完成投资3021.3万元。

  如石屏县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制砖)生产线建设破碎生产线及制砖生产线各一条,年生产能力为:近期0.3万m³再生免烧砖;远期0.43万m³再生免烧砖;填埋场总库容47万m³,近期库容20.3万m³,远期库容26.7万m³,服务年限30年(近期15年、远期15年),设置垃圾坝、渗滤液回喷系统、垃圾填埋机械等。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坝体工程、截洪沟工程、进场道路及作业道路、渗滤液回喷系统、围墙等辅助工程。项目完成可研批复、用地及规划选址等四项审批,工程估算总投资6681万元,计划2021年10月开工。该项目的建设能够合理解决石屏县现状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问题,并有效改善石屏县城市环境及人居环境,提升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拉动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提高石屏县居民生活水平,巩固“美丽县城”成果已取得的成果。

  蒙自市、开远市弥勒市、石屏县也正在筹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成立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鞠云昆副州长担任。相关州级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推进全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动。推进和督促指导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州级成员单位发挥行业主管优势,负责行业督促指导责任;县市人民政府负实施主体责任,实行县(市)长负责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行动计划和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二)督促加快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石屏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为其他县市提供可参考工作经验。

  (三)科学谋划“四十五”规划,做好项目储备。2020年12月,我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编制红河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规划明确,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按照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同步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前、中、终端设施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有昌,联系电话:13808779756;

  肖承旺,联系电话:136387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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