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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1〕2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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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联:

  你单位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红河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的建议》第10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开展调研

  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组织工作组,分别对13县市就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全州13县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和规范管理正在有序开展。

  (一)全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目前,全州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垃圾、装修产生垃圾及拆旧垃圾。一般采取“谁产生、谁处理”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置。监管部门主要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小块料建筑垃圾大部分用于施工工地回填或道路基层使用,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如蒙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分为三期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年处理城市建筑垃圾100万吨。一期年处理量48万吨,并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建设年产0.6亿块透水混凝土制道路步砖、道沿砖、草坪砖、广场砖、护坡砖等产品,建成6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使整个固废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更加完善。项目估计投资11019万元,目前完成投资6000多万元。现蒙自市还将建筑垃圾交由砖厂作二次利用处置。

  建水县城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位于临安镇东村洒嘎地,处理规模210吨/日,总库容63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管理房等,工程总投资5485.42万元。项目于2019年12月启动开工,现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随产生、随付费原则运营管理。

  石屏县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制砖)生产线建设破碎生产线及制砖生产线各一条,年生产能力为:近期0.3万m³再生免烧砖;远期0.43万m³再生免烧砖;填埋场总库容47万m³,近期库容20.3万m³,远期库容26.7万m³,服务年限30年(近期15年、远期15年),设置垃圾坝、渗滤液回喷系统、垃圾填埋机械等。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坝体工程、截洪沟工程、进场道路及作业道路、渗滤液回喷系统、围墙等辅助工程。项目完成可研批复、用地及规划选址等四项审批,工程估算总投资6681万元。现近期0.3万方再生免烧砖厂已建成投入使用,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可重复的建筑垃圾造成人工砂,生产城免烧砖回收使用。

  目前,蒙自、个旧、弥勒、建水等县市已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用于填埋建筑工地和道路回填剩余的建筑垃圾。

  (二)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方面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红河州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9〕49号),确定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州各县市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确定坚持条块结合,落实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等工作目标;开远市联合交警、交通等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装修生活等垃圾管控治理工作方案》现已完成起草《建筑垃圾处置机制》《建设工地联防联控机制》两个机制,加强了对建筑垃圾和建筑工地监管。其余县市基本由城市综合和执法局或监察大队牵头,成立由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草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交通运输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建筑渣土产生源头、清运管理、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非法拉运和乱倒建筑垃圾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州南部县市还没有建成一个规模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对施工、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只是指点堆放地点,没有实现资源化利用;二是一些不法的施工单位为规避付费,采准执法单位执法时间节点,偷倒、乱倒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目前正在开展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做好项目储备。2020年12月,我局委托云南省设计院编制红河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规划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按照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同步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前、中、终端设施建设。其中,规划包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8个,概算投资6.4亿元,日处理建筑垃圾1500吨。建成后将实现由传统的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淤泥渣土、废物向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淤泥渣土、废物——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的转变。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要求,从思想上认识建筑垃圾偷运、乱倒对市容市貌和居住环境的危害,自觉配合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另一方面利用综合执法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报刊等媒体发动社会监管。

  三是做好项目储备。指导县市开展项目可研、选址、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中央资金和专债资金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模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全体系工作。

  感谢你单位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有昌,联系电话:13808779756;

  肖承旺,联系电话:136387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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