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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红建函〔2021〕21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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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雯婧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红河州各县市城区街道人行横道处增设专用路灯的建议》第10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路灯作为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要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我局对路灯的建设和使用进行探索研究,争取为城市路灯提供最合理化的方案,提高路灯的作用和城市形象。

  一、加强规范管理

  2019年10月和2021年6月,我局起草并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9〕49号)和《红河州城市更新实施方(2021—2025年)》(红政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对亮化管控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明确规范要求,我局将按照《方案》指导县市相关部门推进城市设计和加大路灯管控力度,确保路灯设置和运行的规范化、合理化,消除夜间道路照明盲区。

  二、加大管护力度

  我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对路灯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和亮灯率,每天对路灯循环巡视,确保及时排查问题并及时维修,专业部门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路灯开关灯时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责任意识,推动街巷路改造,对破损严重的街道、人行道进行修复,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坚持便民利民与城市美化、亮化同步推进,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确保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对路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重点对线路是否老化、接口绝缘保护是否受损,箱变及灯杆、基础的受力情况、抗风能力及锈蚀程度等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确保路灯安全运行。

  三、畅通诉求通道

  开通诉求热线和平台,市民可通过“0873-3730776”和“民心网”网络平台留言或者电话反映出现问题的路灯地址和方位,以便专业安装维修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对检查、检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专人负责、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四、加大改造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作为全州城市设施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指导县市合理开展路灯设计,确保路灯建设布置间距、数量合理;开展路灯改造,对设计不合理、照明效果不好的路灯根据财政资金情况进行分期分批改造;加强城市路灯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路灯装灯率和亮灯率,确保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夜间出行环境。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有昌,联系电话:13808779756;

  肖承旺,联系电话:136387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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