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红发改函〔2021〕31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03 13:11

浏览次数:

李姗珊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老年大学建设纳入红河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专项发展规划的建议》的第16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经商州教育体育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州委、州政府十分关注老年教育工作,将老年教育和养老事业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纲要》明确提出将“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同时,将“重点面向农村人口、中老年人等群体开设专门课程,消弭数字鸿沟,提升全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5号),充分发挥职业院校音乐、绘面、书法、舞蹈等师资、校舍、设施设备方面资源优势,以职业院校为主体,2020年全州挂牌成立了1所老年开放学院和13所老年开放学习中心,与原有的1所州级老年大学、13所县市老年大学共同组成全州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有效增加和拓展了老年教育资源。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规划新建1所能够容纳1万人办学规模的红河州老年大学”的建议,州教育体育局已按程序提交州政府研究。同时,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和有关县市已谋划了“十四五”老年大学及教育类项目5个,涉及个旧市、石屏县、红河县、元阳县和泸西县,计划总投资3.5亿元。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沟通协作,统筹谋划并落地建设一批老年教育等老龄事业发展类项目,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 

  感谢您对我州老龄事业发展和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联系人:田映辉,联系电话:0873—3732994)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