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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1〕27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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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国等4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和古民居建筑保护的建议》第9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传统村落、传统乡土建筑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乡土建筑,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州传统村落基本情况:自2012年以来,我州通过积极申报,共计124个村庄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2012年公布第一批6个、2013年公布第二批10个、2014年公布第三批51个、2016年公布第四批40个、2019年公布第五批17个。在此基础上,我州加强对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建筑物进行普查认定,目前全州已公布历史建筑469个,纳入保护目录,其中,石屏县194个、建水县210个、蒙自市25个、红河县18个、开远市7个、泸西县6个、个旧市5个、弥勒市4个。

  我州古民居建筑基本情况:我州积极开展了文物普查登记,在传统村落中普查登记古建筑、古民居863处,经推荐,州政府公布了新安所传统民居建筑群、碧色寨车站近现代建筑群、迤萨传统民居建筑群,省政府公布了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立法

  我州参照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建立州级传统村落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加强职能部门间配合,按照“规划统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做好传统村落的列级申报、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及实施项目管理等工作。州级层面制定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为我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保护规划

  目前,全州已完成124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上报住建部备案。同时,为充分发挥建水—石屏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安排,组织编制了《建水—石屏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体系规划》,规划成果已报省住建厅备案。目前正在编制《红河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今年6月已完成《红河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州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体系。

  三、强化联动,强化落实保护工作

  (一)强化州级部门之间横向联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联动,不断加强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价值评估、抢救保护工作。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开展古建筑抢救保护。争取项目资金1.2亿元开展了世界遗产哈尼梯田18个村庄传统民居保护修缮、环境整治等工作。争取到国家文物局对传统村落团山民居建筑群、东门楼及迤萨民居建筑群等修缮、环境整治、展示利用、消防、白蚁防治等项目试点经费8100万元,完成了团山村古建筑群的修缮、东门楼及迤萨民居建筑群一期修缮等工作。2017年至2020年实施的建水县、石屏县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已完成,共修缮传统村落中的古建筑、古民居185处。二是深刻汲取传统村落翁丁老寨火灾事故教训,州住建局和文旅局联合消防部门按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防安全专项检查3次,文旅局组织开展了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5次,并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及跟踪问效。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州范围内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传统村落中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州县(市)纵向联动。州级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到各县市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内民居修缮改造等情况与县级部门相关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商讨解决办法,进行调研督导。各县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各类项目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传统格局、建筑形式、外观造型、建筑体量、材料、色彩、高度等规划条件,严禁实施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其所依存的整体环境可能造成破坏的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建设的各类违章建筑和设施依法限期拆除。对村落文化遗产或传统风貌发生较严重破坏的村落,州级向村落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出警示通报,并视情况向省级报告,直至启动传统村落退出机制。

  四、积极开展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作

  下一步将探索建立红河州传统建筑工匠认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州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作,同时作为乡村振兴人才库储备,目前已在红河州范围内对各县市传统建筑工匠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传统村落、古建筑、古民居是历史长河中留下来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乡愁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的活力和灵魂的认识,抓住打造“健康生活目的牌”机遇,在乡村振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中,针对各个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历史、文化、环境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论证,对有保护利用价值的文物建筑、古民居予以保留,并引导进行抢救修缮、改善周边文化生态环境,打造成特色村、民宿、客栈等文化旅游项目,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促进村民发家致富,实现富民强村。感谢你们对我州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邹文鸿,联系电话:372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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