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021年>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4号建议的答复

红建函〔2021〕18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1/12 09:02

浏览次数:

陆家宏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管线入地建设工作的建议》第026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实施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中,我局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代州政府起草了《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决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施方案》《红河州城市更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其中明确,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中的电力、广电、通讯等项目建设由管线产权单位同时设计、审批、施工。并在州政府每次召开的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推进会时都邀请电力、广电、通信等管线产权单位领导参会。会议强调,电力、广电、通信等产权单位必须在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时,要同时开展设计、审批、施工,但管线产权单位是省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在项目实施前须由省级部门批准,所以至今未明确审批建设工作时限。今年,我局收到此建议后,在组织召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蒙自现场会时,再次邀请电力、广电、通信、网络等产权单位参加,会上再次进行协调。同时,7月29日,我局信函至管线产权单位协助对《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办的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函》的答复办理。收到信函后,红河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通管办)于2021年8月3日牵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4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就《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管线入地建设工作的建议》达成如下意见:

  一是在实施美丽县城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等项目中的通信线路管线入地建设,属州级项目,由有关部门通知州通管办,由州通管办协调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属市县级项目,建议由有关部门通知市县工信局,由市县工信局牵头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二是为确保通信建设工作项目的快速高效推进,建议有关部门在实施美丽县城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等项目中统筹好通信线路管线入地建设工作,规划设计、资金配套、统一建设等。

  三是为确保通信建设工作项目的有效推进,要求改造项目设施方应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州通管办、市县工信局,以便协调各电信基础电信运营商完成建设。

  四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规定:因建(构)筑物、公路、铁路、城镇道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确需搬迁电信设施的,应当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协商,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按照搬迁实际费用支付补偿,基础电信运营商应当支持,并及时搬迁。搬迁电信设施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确保信息服务畅通。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蒋有昌,联系电话:13808779756;

  肖承旺,联系电话:13638716584。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50号建议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