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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商务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0/12/12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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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帅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第16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大抓电商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全州共有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925户,比2019年增长76户,增长率4.11%。1—8月,实现全州电子商务交易额107.33亿元(含同城配送0.84亿元),同比增长19.99%。其中,上行交易额17.27亿元,与同期相比增长27.74%;下行交易额90.06亿元,与同期相比增长18.61%。红河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呈现方兴未艾之势。

  一、强化政策支持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在州委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大抓电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大抓电商发展方向。2020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大抓电商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结合州委“13611”工作思路,按照州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要求。一是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红河州大抓电商工作专班,并在州商务局设立专班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抽调专(兼)职人员和联络人员,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州大抓电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推进打造电商发展新平台、创新电商业态新模式、拓展电商营销渠道、优化电商公共服务、补齐城乡物流短板、强化特色品牌培育、加快跨境电商发展等七项行动制定了《红河州大抓电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大抓电商发展具体任务和目标,确保红河州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进程中不走样、无偏差;三是结合我州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实际,以努力实现电商产业“增量、扩面、提质”为目标,与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红河州金融支持电商发展实施方案》,以州级各银行单位共同发力,实现信息互享、建立电商企业贷款实名管理机制,并以建设银行红河分行为试点单位,草拟了《红河州“银政互动、共促发展”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资金管理、审批程序,通过先行先试,进一步提高方案的可行性和政策覆盖面;四是围绕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开发农产品标准化网货、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等研究起草了《红河州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升我州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性。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合作推进协作联动的函》(商办建函〔2020〕235号),通过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示范企业依托农行惠农e通平台开展交易、结算、信贷等业务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便捷实惠的农村现代流通和服务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二、完善配套服务

  一是按照着力构建“州级创平台、县级做园区、乡级建站库、村级布网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优化网点设置,鼓励返乡大学生、返乡青年、小超市、产业大户等承建或整合电商网点,加快城乡高效配送建设步伐,推进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与物流点融合共建。目前,州级创建1个电商大数据平台,县级做成9个电商园区(其他园区正在建设中)、乡级建成128个电商服务站、村级布局195个电商服务点,形成州、县、乡、村多级联动发展模式。二是积极在全州范围内推广城乡物流高效配送“双向互漏”(N+1+N)模式,目前已经在全州范围内设有3个货物中转分拨中心、13个县域运营中心、116个乡级物流服务站,1206个村级物流服务点,物流服务覆盖全州90%以上行政区域。下一步将依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对示范县73个乡级电商服务站进行“一站多业”的功能性改造提升,建设323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258个),实现示范县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到50%,形成“多站点合一”的站点运营模式。

  三、培育市场特色

  一是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增强品牌意识,树立起市场、效益、质量、成本、品牌、营销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在产品质量、产品研发、包装设计、品牌打造等方面意识有所提高。全州有220家企业372个产品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9个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蒙生石榴、早香蜜桃、红阳猕猴桃等产品入选云南省10大名品。在发展企业产品品牌的同时,打造了“北归蒙园”“福地韵味”“梯田红米”“七彩云菊”等一批县域公用品牌。建水山水福地种植庄园结合外销地产品需求,制定企业产品分类标准,实现红薯等农产品远销国内外,年销售额达7000余万元。二是打造全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将品牌面向市场化,具有“吸引力”和“销售力”,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规划。建立红河州区域公用品牌准入标准,甄选示范县达到准入标准的特色优势产业产品进入区域公用品牌,形成“红河州区域公用品牌+县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品牌”母子品牌运作模式,建成红河州区域公用品牌及营销体系。三是打造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平台,对各示范县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信息采集和溯源,应用农产品身份证(二维码追溯标识),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程可追溯,并在移动APP端可查询、管理。四是在疫情期间,打造“互联网+传统商贸企业”的创新模式,积极引导电商企业整合线上资源,以“网上菜场、餐厅、超市、药店、家政”五网建设为重点,打造了本地便民生活服务圈,有效保障了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部分医疗物资配送,2020年1—8月全州实现同城配送交易额达0.84亿元。

  四、培养电商人才

  一是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依托红河学院、农校、淘宝大学、京东商城等机构,启动“大学生村干部电子商务火种计划”“县域特色产业带电商化培训计划”“直播人才培训计划”;二是结合企业电商人才需求、培训需求等,定向进行设计、反馈与输送;三是举办各类大型电子商务发展论坛、峰会等活动,创造电商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深化与阿里、京东、拼多多、苏宁、云品荟、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的合作可能性,已草拟《红河州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打造直播培训中心,带动直播产业集群。

  感谢你们对我州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商务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朱轶,联系电话:37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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