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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安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红公函〔2020〕5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2/0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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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昆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自卸车货厢花边高度促进安全运输的建议》的第8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本提案办理工作,结合近期全州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于2020年7月20日制定下发《红河州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红公交传﹝2020﹞143号),组织全州交管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州着力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一、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在治超工作中,将公路超限检测站作为实施联合执法的主阵地,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与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超限检测站的调整和优化,结合各地辖区特点,针对事故多发的重点交通干道,全面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

  二、突出违法重点,继续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始终保持民警、辅警24小时不间断在公路超限检测站驻站执勤、联合执法,轮流开展治超工作。通过路面执法和源头对上路的货运车辆从严治理,坚决打击货车强行冲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聚众闹事、损坏相关设备等违法行为,遏制超限运输势头。同时,加大对绕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对绕行逃避检查的超载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开远、河口、弥勒三个交警大队,严格推进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在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路部门的同时,采用临时驻站及过磅卸货后依据违法事实进行处罚的方式开展治超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

  交警支队结合“6.21”红河州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推进会上的会议精神,认真对照辖区实际,及时组织学习研究。并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部山西治超现场会精神,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研判辖区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要求各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充分开展公路治超工作调研,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四、科技治超提升工作效能

  我州共有固定式超限检测站4个:个旧仙人洞超限检测站,河口南昌河超限检测站,开远白土墙超限检测站,弥勒习岗哨超限检测站,以上四个治超站均投入了非现场执法设备,充分运用科技治超手段,将“科技+数据”有机结合,提升治超精准度,加强数据运用,全面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持续巩固全州交通建设的成果。2020年1月1日至8月24日,共查处货运机动车超载731起,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241起,故意遮挡号牌17起,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强行冲卡7起。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治超氛围

  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违法曝光等多种方式,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公众号等形式,深入宣传治超工作的意义,使广大群众增强对超限运输的危害的认识,为顺利开展超限超载检测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六、依法履职,严格执法

  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一是超载车辆驾驶人的处罚,必须有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检测单和卸载通知单作为依据,并复印留档收存后,才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否则,一律不准处罚;二是对载货超长、高、宽的违法车辆,必须卸货后才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否则,一律不准处罚;三是要严格缴罚分离原则,不允许当场收缴罚款或不开具处罚决定书变相的“吃、拿、卡、要”,更不允许随意变更处罚条款或简化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2020年7月20日至8月24日,全州共出动警力536人次,警车188辆次,检查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815辆次,处罚违法超限超载65起,货车超载率明显下降,严重超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州公安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好交通、公路等部门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定期会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措施,不断完善和提升治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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