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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安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红公函〔2020〕52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2/0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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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坤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大屯海环湖西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绿灯的建议》的第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大屯海环湖西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绿灯的建议”,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对提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创城固卫等工作,以路面管控为抓手,严密管控,巡防并举,全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着力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整治措施

  红河大道(鸡蒙一级公路)于2006年底建成通车,路产路权皆属红河州鸡蒙公司,2008年由鸡蒙公司建设完成红河大道全线红绿灯,后依次移交蒙自市住建局、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理。大屯海环湖西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通行状况较为复杂,目前安装的信号灯东西向针对红河大道,南北向针对老环城东路和326国道麟官段而设置,因环湖西路系后期建设完成,未设置针对环湖西路方向的信号灯,致使从环湖西路开往红河大道的车辆无法看到红绿灯信号。在受理提案后,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大屯环湖西路与红河大道交叉路口道路通行秩序进行整改:一是立即修复此路口损坏的交通信号灯,确保恢复正常使用。二是指导督促个旧市交警大队专门针对大屯环湖西路与红河大道交叉路口信号灯设置开展详细的调研,提出整改意见并商住建部门后确定建设方案。三是红河州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对建设施工方案进行再次审查,确保整治实效。四是在整改完成前加强对此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取得的成效

  目前,此路口先前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已于7月15日前修缮完毕并恢复正常使用。因为路口通行状况较为复杂,调研后决定增设一组控制大屯环湖西路车辆通行的交通信号灯,经各方努力,个旧市政府已于7月份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投标,目前招投标工作已完成,相关手续正在个旧市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有序进行,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即可开展信号灯建设工作,并争取在开工两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

  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强化交通信号灯的管理使用,进一步提高信号灯配时的智能化,充分发挥交通信号对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优化完善交通信号设施对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规范通行秩序的成效,形成示范效应,带动交通设施整体设置和应用水平得到提升。同时,建立健全交通信号灯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加强巡逻管控,及时发现交通信号灯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交通信号灯能正常发挥作用。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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