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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能源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的答复

红能源函〔2020〕9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0/11/2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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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书贵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蒙自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第013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当今,生活垃圾已成为一个污染环境、困扰人类生产生活的社会问题,国内外对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有卫生填埋、粉碎成型作燃料和焚烧发电三种处理方式,其中,垃圾填埋方式不仅大量占用土地,且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国家已不再鼓励建设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是目前全球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方式之一,能有效保障城市垃圾日产日清,解决“垃圾围城”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对城市环境治理、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快速增长,运行的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已难以满足垃圾增量的需求。为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云南省“提升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建设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的社会环境,新建一座集中无害化处理个开蒙三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刻不容缓。

  二、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滇南中心城市化进程加快,个开蒙三市生活垃圾日均收运量快速增长,2014年6月4日经第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在个开蒙城市群加快建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4年8月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由州发改委组织对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特许经营权法人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中标人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其在红河州成立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临近县市合建原则,经多次项目选址,最终建设厂址选定在个旧市鸡街镇黑神庙坡工业园区,项目服务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建设规模为:项目远期规划日处理垃圾12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台日处理600吨的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配套1台额定12兆瓦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兆瓦发电机组,烟气采取“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排放标准《欧盟污染物控制标准》(2000/EC/76);炉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水”固化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理技术符合国家标准。项目用地约90亩,年发电量7644万千瓦时,总投资3.28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与垃圾填埋方式相比,减重化达到80%,减容率达到90%,可彻底解决个开蒙三市面临的垃圾处置难题,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齐心协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9月29日完成了场地平整、垃圾仓基础开挖浇筑及防渗、塔吊基础等工程,设备招标完成85%,累计完成投资5000万元。现加快实施综合主厂房、烟囱基础开挖等工程建设,由红河供电局负责实施的电力送出工程已开展设计工作,可确保2021年6月前建成。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施工进度缓慢,导致项目不能按原定计划2020年12月竣工投产。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州级2020年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计划,个旧市人民政府、州能源局将联合州、市相关部门按照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推进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督查监管指导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业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建设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于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四、关于蒙自市垃圾处理服务费按阶梯价计费的建议

  经州能源局与项目业主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协商,其认为与个旧市签订的生活垃圾服务协议中的每吨垃圾处理费68元已为企业维持项目运营的最低价格,已无按阶梯价计费的让利空间。由于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阶段耗时长,特别是项目选址较为不顺,导致相关费用远超预期,项目投运后的运营成本也将会有所增加。待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项目业主可配合蒙自市人民政府对项目投资、运行成本等进行核算,如有让利空间,可进行协商实施垃圾处理服务费阶梯价计费。

  五、关于协调减免过路费的建议

  蒙自市至个旧市鸡街镇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转运车途经红河大道蚂蝗塘收费站,州能源局就减免过路费事宜与州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红河州公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协商。根据《云南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云南省地方性国力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费〔2019〕43号)精神,各地、各部门已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垃圾转运车不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车辆,按通知精神不能给予减免过路费。

  下一步工作中,州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红河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监管、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项目竣工投产,解决个开蒙三市的垃圾处理难题。

  感谢你们对我州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潘淳 联系电话:13988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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