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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体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8/11/15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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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文体广电函〔2018〕48号

陈云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彝族(阿细人)原生态文化传承展演中心”的建议》第15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调研,抓好责任落实

  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成立了人大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局长岳建青任组长,分管领导杨华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实效。2018年3月至6月,州文体广电局非遗科对全州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州各县市设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县级财政经费预算情况,传承人传习所建设等调研了解,为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概况

  多年来,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健全法规,加大投入,强化保护设施,改善保护条件,以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建立名录保护体系和保护传承人为核心、以实现原地保护和动态传承为目的,组织开展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以及各类展演、展览、展示、培训等活态传承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数据库,不断推进非遗保护的传承工作。

  截至2018年6月,全州共有各级非遗保护名录1140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项,省级65项个,州级项目184项,县级877项;共有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575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人,省级71人,州级344人,县级1145人。

  其中弥勒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个(阿细先基、阿细跳月),省级项目4个(阿细祭火、彝族祭龙、西一镇红万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巡检司镇高甸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州级项目22个(彝族大黑彝婚礼歌、阿哲毕摩经等),县级项目122个;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8人,州级传承人33人,县级传承人210人。

  三、多渠道找平台,推进工作成效

  陈云辉代表所提建议建设弥勒市“彝族(阿细人)原生态文化传承展演中心”,非常符合弥勒市加快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发展思路,通过挖掘本地区民族文化资源,建设展示平台,既使原生态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又使其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地方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彝族(阿细人)原生态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建设是有必要的。但是,该展演中心建设是否纳入弥勒市城乡发展规划,是否纳入弥勒市文化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是否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中,主要由弥勒市委市政府来研究决定。

  红河州文体广电局和弥勒市文体广电局也在建设传承活动场地、开展传承活动等工作方面多渠道寻找途径和平台,加大力度保护和传承弥勒市优秀民族文化。

  (一)整合资源,着力打造

  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正在市重点项目区内红河水乡新建市文化馆,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将进入内装阶段。鉴于当前各级地方财政比较吃紧,难于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所以,应该整合现有资源,共建共享。主体工程设施中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馆,主要用于展示宣传弥勒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彝族(阿细)文化作为弥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并占据重要地位,因此,该展馆投入使用后,兼具“彝族(阿细人)原生态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功能。

  (二)实施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保护机制

  完成了《弥勒市西一镇红万村彝族(阿细)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弥勒市巡检司镇高甸村继彝族(阿哲)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规范西三可邑文化惠民范村建设。

  (三)多形式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实施活态传承

  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为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开展非遗展示、展演、传承和非遗进校园活动。举办“阿细祭火”“彝族祭龙”“阿细跳月节”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及体育竞技、展示活动,使民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的活态传承和保护。

  (四)建立非遗传习馆点,开展传承培训

  积极创建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鼓励社会和个人开办传习场所。目前,全州有2个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5个州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98个县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弥勒市于2007年6月、2012年7月、2013年6月,后在全市12个乡镇建立起28个传习(馆)点,涵盖全市12个乡镇,彝、苗、汉、回、壮、傣等少数民族,在西一、西二、西三镇共有12个。现28个传习(馆)点基本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各传习(馆)点以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主要传授人,以弥勒市优秀的、包括“阿细先基”“阿细跳月”“阿细祭火”在内的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艺、手工技艺为传承内容,以带徒传艺、举办培训班、开展展示、展演等活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传承保护活动。

  弥勒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加强了对各传承点的管理,制定了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度,举办各级传承人及传习点负责人培训、非遗技艺传承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加深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树立保护责任意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扶持传习点开展传承活动。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虽然经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但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就全州范围来看,传承活动场所建设还相对滞后、尚无州一级的非遗传承展馆,传承人收徒授艺矛盾较多,传承活动经费和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经费紧缺等等。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从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文化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确保弥勒市非遗传承展馆能早日规范运作起来,充分发挥好应有的功能和作用。2.加大对青年群体的传承培训,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

  感谢你对我州文体广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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