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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体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8/11/1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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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文体广电函〔2018〕46号

朱文珍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待遇的建议》第7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调研,抓好责任落实

  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成立了人大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局长岳建青任组长,分管领导杨华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积极推进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实效。2018年3月至6月,州文体广电局非遗科对全州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州各县市设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县级财政经费预算情况,传承人传习所建设等调研了解,为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多措并举,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管理工作

  针对你们的建议内容,我们从以下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积极开展各级名录和传承人申报工作,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体系。截至2018年6月,全州共有各级非遗保护名录1140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项,省级65项个,州级项目184项,县级877项;共有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575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人,省级71人,州级344人,县级1145人。

  其中,元阳县有《四季生产调》、《哈尼哈巴》、《祭寨神林》3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哈尼梯田农耕礼俗》、《彝族民歌》、《哈尼阿培聪坡坡》、《矻扎扎节》、《长街宴》、《哈尼腊猪脚制作技艺》、《那里土陶制作技艺》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州级项目10项、县级项目76项,共96项。目前拥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朱小和、马建昌、卢文学),省级传承人3人(李正林、朱升则、普正文),州级传承人39人,县级传承人121人,共166人。

  (二)建立健全档案数据,有效保护传承。注重抓好国家、省、州、县四级名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我局编辑出版了《红河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红河州优秀传承人五十首民间音乐、民间器乐精选》《红河州国家级传承人电视纪录片》《四季生产调、多声部民歌、乐作舞》三个国家级项目音像资料等。元阳县非遗保护中心编撰出版了《元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哈尼哈巴》、《哈尼阿培聪坡坡》等书籍,出版音像制品《四季生产调》、《哈尼哈巴》。

  同时有计划地对70岁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现已对国家级项目《彝族海菜腔》国家级传承人阿家文、《四季生产调》国家级传承人朱小和所掌握的非遗技艺进行了系统的音像图文记录。元阳县朱小和的抢救性纪录片获得全国优秀,并于2018年6月9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在国家图书馆进行展播。

  (三)建立健全制度措施,督促落实有效推进

  一是年初与各县市文体广电局签订《文化遗产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州人民政府、州委组织部、州监察局。考核内容包括: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等内容。该项考核切实提高了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力度和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开展代表性传承人立法工作。我局起草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草案)》送交州政府法制办。通过向13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调研论证、听证会、政协立法协商、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8月20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予以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传承人的认定程序、权利义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将成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

  (四)积极争取经费,保障有效传承。2016年至2017年,共争取国家和省级非遗保护工作经费559.5万元。2018年争取各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共586.26万元,用于包括元阳县《祭寨神林》《四季生产调》《哈尼哈巴》等国家级项目保护经费,和省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档案建设、非遗保护区规划、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国家级和省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等。项目经费中包括了展演、非遗进校园、开设培训讲座等内容。

  在传承人补助方面,目前国家级传承人补助经费2万/人/年、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8000/人/年、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2000/人/年、县级传承人部分县市每人每年500—1000元不等。

  (五)依托阵地和队伍建设,搭建传承平台

  积极创建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鼓励社会和个人开办传习场所。目前,全州有2个省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15个州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98个县级非遗保护传习馆(所、室、点)。元阳县采取分支系、分片、广泛布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17个传承点;在箐口建设了国家级项目《哈尼哈吧》传承中心,为传承和保护该项目奠定了基础。各传习馆(所、室、点)以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主要传授人,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传承内容,以带徒传艺、举办培训班、开展展示、展演等活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传承保护活动。

  依托农村文艺队创建工作,把非遗传承内容融入创建之中。哈尼梯田核心区有三个乡镇:新街镇、牛角寨镇、攀枝花乡,分别有文艺队77支、27支、25支。近年来,元阳县文化馆下乡辅导全县文艺农村文艺队35支节目148个,开展了群众文化活动25场次,观众达25万余人次,省、州两极文化部门每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优秀农村文艺队伍配发设备。

  (六)建议中提到的资金投入问题,我局征求了州财政局意见,答复如下:一是鉴于当前州级财政支持全州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归还政府债务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并且随着机构人员的不断增加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政策调整,“三保”压力剧增,州级财力不堪重负的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与民俗传承工作,建议县文化部门对哈尼梯田村庄“三个一”建设申报立项,尽力争取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州财政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尽管我们通过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你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继续从以下方面加大传承人保护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继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宣传、展示、培训,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二是积极争取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的增加和投入;三是推进传承人立法工作的进程,以切实保障传承人的待遇和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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