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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领导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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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7号)工作要求,州人民政府建立领导分片挂包联系产煤县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因州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州政府领导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调整如下:

  一、分片挂包安排

  (一)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李国民挂包联系开远市2户煤矿企业。

  (二)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梁凌云挂包联系建水县、石屏县2户煤矿企业。

  (三)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许高红挂包联系弥勒市、泸西县7 户煤矿企业。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督促联系包保产煤县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导联系包保产煤县市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指导联系包保产煤县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助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把煤矿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帮助联系包保产煤县市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好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其他相关工作部署。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建设矿井

  1. 掌握矿井入井人员和井下作业场所的数量,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2. 掌握煤矿民爆物品使用量、用电量、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及销售量,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3. 检查矿井各主井口、副井口、风井口、堆煤场监控视频安设情况,确认正常使用并上传至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4. 查看煤矿企业领导值班值守情况。

  5. 检查入井人员登记表,并与矿灯发放记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数据交叉比对。

  6. 检查矿井调度室,重点查看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及数据上传情况。

  (二)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

  1. 断电情况。

  2. 停供煤矿民爆物品情况。

  3. 井口封闭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府领导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各产煤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相应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确分片挂包领导、主要工作职责和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盯守煤矿制度,并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或者主流媒体公布,压紧压实县市、乡镇属地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工作指导。州人民政府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定期到分片产煤县市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产煤县市健全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机构,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保障产煤县市安全生产工作必需的人员和装备,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深入实地督查。各级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深入煤矿企业一线,州人民政府挂包领导、州能源局挂包联系领导、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挂包领导原则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填写附件1、2),督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推动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从根本上消除煤矿安全风险隐患。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严格落实省、州党委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挂钩联系督导检查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增加基层和企业的负担。

  附件:1. 州人民政府领导分片挂包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明细表

        2. 煤矿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确认书

        3. 煤矿安全联系包保重点检查内容表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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