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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2023—2025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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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河口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3〕11号),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2023—2025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发展目标

  (一)到2025年,全面推动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制度创新,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47项改革试点任务,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红河经验”;构建起与国际经贸规则相对接、与我国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与云南沿边跨境开放特色相吻合的制度体系。

  (二)到2025年,全面补齐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营商环境,推动重大项目加速落地,基本形成贸易投资便利、交通物流便捷、要素流通自由、金融服务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监管安全高效的良好面貌。

  (三)到2025年,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经济规模,把功能作用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主要经济指标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外贸、外资、新增市场主体年均增长50%以上。

  (四)到2025年,进一步拓展完善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实现贸易转型新突破,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迈出新步伐,从多点位突破到以集成创新为特色的制度功能进一步凸显;不断增加“自主改”能力,实现制度创新指数排名稳步提升。

  (五)到2025年,大幅度提升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沿边开放水平,全面提高要素协调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提升片区竞争力、影响力和综合实力;积极对接RCEP,联动创新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沿边经济发展与边境治理模式,全力推动沿边跨境合作。

  二、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在红河片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责任单位率先在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先行先试,加大向自贸试验区放权赋能力度,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对涉及中央、省级事权的改革创新事项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部门支持。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谋划自贸试验区放权赋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财税政策、土地规划、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等政策支持,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改革创新举措,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强督促检查,总结评估政策落地成效,及时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于每年6月15日、10月15日前分别将落实情况报送州自贸办(州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莫岩兵 3732266,邮箱:hhzzmb@163.com。

  (三)强化风险防范。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认共享。扛牢压实州级有关单位及有关县人民政府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金融、意识形态等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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