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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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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红河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推进滇菜向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有序发展,更好发挥餐饮业在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产业培育为核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扩大滇菜影响,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通过推动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全州餐饮业营业额突破183.56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培育年营业收入过千万的滇菜餐饮企业12户;培育年产值过千万预制菜企业4户,预制菜行业年营业额达1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滇菜企业培优行动

  1. 培育滇菜龙头企业。挖掘红河州滇菜特色,加大对滇菜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培育滇菜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过桥米线、预制滇菜、民族特色餐饮等领军企业。到2025年,全州营业额过千万的餐饮企业12家以上,预制菜行业年营业额达1亿元以上。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老字号”评选申报工作,发挥龙头企业在滇菜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壮大餐饮市场主体。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紧扣链主企业,延链补链强链,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及有关配套企业与红河州产业契合度好的产业项目,提升餐饮市场优质供给能力。加大餐饮业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有潜力的餐饮市场主体“个转企”“企升限”,力争到2025年,全州餐饮业限额以上市场主体达200户以上,全州餐饮业营业额占全省比重达8.5%以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支持企业连锁经营。坚持以“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鼓励引导国内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入驻红河;鼓励有规模、有实力的餐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连锁经营,优化整合餐饮市场,推动餐饮业向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州连锁餐饮企业达5户,连锁门店50个。(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赋能建设,支持企业创新运营模式,推动企业入驻电商平台,推动传统餐饮市场主体向线上展销、网上互动、社区团购、直播带货、营养食堂等业态转型升级,拓展滇菜销售渠道。充分发挥绿色生产基地、加工基地、直播基地作用,构建“现代农业+加工中心+中央厨房+电子商务”一体化的滇菜发展新模式。(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滇菜品牌培育行动

  5. 加快滇菜标准体系建设。挖掘过桥米线、民族菜系等红河餐饮美食特色,按照《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云南省合理膳食行动方案》《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要求,聚焦餐饮卫生、食品安全等,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引导餐饮市场主体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推动菜品原料、菜品设计、烹饪加工、通用包装、冷链配送等环节完善餐饮标准体系建设。到2025年,制定出台过桥米线、汽锅鸡等3项以上滇菜标准,提升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联社,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打造滇菜品牌。充分挖掘滇菜饮食文化,整理滇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餐饮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对餐饮类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支持米线产业区域公用品牌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商标注册。打造具有红河特色的滇菜品牌,提升滇菜魅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餐饮市场主体参与滇菜“名店”“名师”“名菜”“名小吃”等系列评比活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培育滇菜品牌展会与对外交流。积极组织餐饮市场主体参与商务、文旅等系统举办的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国际餐饮美食暨预制菜产业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各县市结合地域、民俗节日特色举办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扩大红河滇菜品牌影响力。联合州政府驻外机构和异地商会,营销推广滇菜美食。(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驻昆办、州驻京联络处,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打造滇菜美食地标。挖掘各县餐饮特色,打造“一县一席宴”红河特色滇菜,并以民族特色餐饮文化为核心,结合夜经济、步行街、文旅聚集区的建设及老旧街区、老旧厂区的改造,打造规范特色的餐饮美食体验区。将红河美食、美景、美宿等元素融入形成“乐游红河地图”,开发“滇菜美食文化红河之旅”特色旅游线路。到2025年,每个县市打造1个集人文、乡愁、民族特色的夜间美食体验地,不断满足群众对滇菜的消费需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加大滇菜研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搭建红河州预制菜创新平台。先期推进过桥米线、豆制品园区建设,并结合县市实际逐步推进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园区建设。培育本地链主型、专精特新预制菜企业,鼓励企业推进中央厨房和预制菜加工厂建设,力争到2025年,培育10户预制菜龙头企业,建成1个红河州预制菜创新平台,2个预制菜示范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打造过桥米线品牌。围绕米线加工、汤料烹饪、冷鲜杀菌、冷链配送等环节,完善米线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过桥米线行业标准》《过桥米线门店经营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构建米线产业相关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过桥米线餐饮加工卫生规范》等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贯。鼓励重点企业开发预制过桥米线产品,并利用多渠道促进过桥米线“走出去”。组织蒙自过桥米线传承人参与配合“蒙自过桥米线节”活动,逐级推荐申报过桥米线传承人,以非遗品牌文化促进过桥米线影响力。(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滇菜品牌推广行动

  11. 加大宣传力度。挖掘红河州滇菜文化,加强滇菜特色美食相关历史典故、风土人情的宣传和传统技艺传承,讲好滇菜故事,利用新媒体开展红河州“天养食材 好味云南”美食季、“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宣传活动。拍摄以传说轶事、民族饮食文化、四季特色菜品和滇菜“名店”“名师”“名菜”“名小吃”等为主题的微电影、短视频等,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红河州饮食文化,形成民俗节日与民族文化融汇传承发展良性循环。(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强化社会推广。实施滇菜“名店”“名师”“名菜”“名小吃”评选及预制滇菜进酒店、进景区、进机场、进高铁等“四进”活动。鼓励餐饮市场主体以社会化营销方式,创新营销模式,拓宽滇菜营销渠道。鼓励知名餐饮企业、星级酒店、等级旅游民宿开设滇菜饮食文化展示区,提升打造过桥米线等“金字招牌”。支持大型商超开设专柜售卖红河“优特新”特色餐饮产品,促进产业链融合发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建设滇菜原料基地。以“一县一业”示范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推进生态果蔬种植、特色家禽家畜、野生食用菌、香料、油茶等滇菜原辅料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推进《大棚番茄生产技术规程》《韭黄生产技术规程》等4个标准制定。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延伸食材供应产业链,整合全州优质特色农副产品资源,加快推进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走上餐桌。(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联社,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滇菜全产业链打造行动

  14. 建设餐饮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以“园中园”等方式建设餐饮产业园。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依托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弥勒绿色食品产业园、石屏豆制品产业园等,吸引滇菜调味品、方便食品、预制菜、餐具、厨具等企业入驻园区,促进餐饮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形成餐饮产业集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 畅通供应链服务体系。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为载体,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推广“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模式,支持中央厨房、冷链物流建设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仓储冷链物流企业与滇菜企业创新合作方式,构建以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公共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为主渠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闭环供应模式。(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夯实滇菜人才基础。实施滇菜人才培养行动,通过“技能云南”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餐饮研发基地、技能实训基地、人才培养基地、非遗烹饪技艺传习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致力于培养民族特色餐饮、野生菌美食、过桥米线等特色食材、特色技艺为核心的专业型、技能型人才,服务滇菜品牌的推广发展,将滇菜人才培养纳入餐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滇菜企业参加全国性烹饪比赛和技能竞赛。深化校企合作,对“互联网+餐饮”、直播带货、新式茶饮等餐饮新模式、新业态的出现,搭建餐饮新业态人才培育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建立产业学院,为餐饮企业提供熟练掌握互联网营销、新媒体推广等现代餐饮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服务,为滇菜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州商务局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滇菜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跟踪督促,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指标任务,务实推进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作用,整合各部门政策,支持餐饮市场主体规模化、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有关项目和资金支持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滇菜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有关配套金融服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提供更多符合发展方向、贴近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三)发挥协会作用,规范行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滇菜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职能,建立餐饮业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做好跟踪服务。鼓励中介组织发挥在滇菜产业发展调查研究、技能培训、等级评定、标准制定、技术交流和滇菜“名店”“名师”“名菜”“名小吃”推荐认定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红河州滇菜产业有序发展。

  附件:1. 目标任务表

  2. 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2

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推进的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

  召集人:和 涛 州商务局局长

  成  员:刘红梅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王素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缪  黎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白庆云 州科技局副局长

  尹爱婷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有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显贵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安祥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永昌 州商务局副局长

  郑  婷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龙秀玲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尹忠华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州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艳云 州林草局副局长

  范俄廷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谭昆渝 州供销联社副主任

  罗  琦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副段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永昌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工作均按照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开展。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经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联络员会议,研究滇菜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告州委、州政府。

  (二)协调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工作有关措施,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研究提出,也可根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建议提出议题报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准高效开展工作。

  (三)调度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对一些重大项目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互通信息,统筹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指导。

《红河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挖掘我州滇菜产业发展潜力,优化滇菜发展环境,补足我州滇菜标准不健全、产业化发展动力不足、滇菜“走出去”支撑不足,产业链不强、产业集群尚未形成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推动滇菜加快创新转型,提高滇菜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实现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推动餐饮产业高质量发展,红河州商务局结合红河州滇菜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州级相关部门、研究机构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红河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3月20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目标,明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产业培育为核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弘扬滇菜饮食文化,传承滇味精湛技艺,加快滇菜创新发展。提出通过推动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全州餐饮业营业额突破183.56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年营业收入过千万元的滇菜餐饮企业12家以上等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通过开展“实施滇菜企业培优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推进“培育滇菜龙头企业”等16项重点任务,实现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一是实施滇菜企业培优行动,包括培育滇菜龙头企业、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支持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等4个方面。二是实施滇菜品牌培育行动,包括加快滇菜标准体系建设、打造滇菜品牌、培育滇菜品牌展会与对外交流、打造滇菜美食地标、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打造过桥米线品牌等6个方面。三是实施滇菜品牌推广行动,包括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推广、建设滇菜原料基地等3个方面。四是实施滇菜全产业链打造行动,包括建设餐饮产业园区、畅通供应链服务体系、夯实滇菜人才基础等3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政策支持;发挥协会作用,规范行业发展等3个方面。

  三、主要特点

  《行动方案》作为2023-2025年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的行动指南,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系统全面。《行动方案》工作内容既立足巩固我州滇菜产业发展成果,加强对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等方面的支持,又兼顾促进行业提质扩容,从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主体壮大、创新发展、品牌培育、产业链打造等方面推动我州滇菜向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迈进,实现滇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既带动本地餐饮主体提质增速,又促进滇菜产业向外发展,既从供给角度,促进本地餐饮主体出得来、留得住、干得好、走得出,又从需求角度,提高品牌效应,创新发展方式,以需求引导供给。

  (二)针对性强。结合红河州滇菜产业发展现状,针对我州滇菜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包括滇菜标准体系不健全、市场主体不优、对外市场开拓不足,产业链不强、产业集群尚未形成等突出问题,提出“滇菜企业培优行动”“滇菜品牌培育行动”“滇菜品牌推广行动”“滇菜全产业链打造行动”四大专项行动,并细化具体措施。

  (三)措施丰富。立足新发展阶段,从滇菜产业发展的各环节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和政策。在“实施滇菜企业培优行动”方面,提出加强培育滇菜龙头企业和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支持企业连锁经营、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在“实施滇菜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滇菜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滇菜品牌。在滇菜品牌推广方面,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打造红河滇菜品牌。在“实施滇菜全产业链打造行动”方面,从基地、园区、服务体系、人才支撑方面,发挥行业新模式新业态作用,促进滇菜产业链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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