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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机构和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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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州交安委)机构和成员,现将调整后机构和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黄碧忠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钟红荘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夏  明 州应急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珖菻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娄  东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毛 丽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朱文魁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普宝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缪  黎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  磊 州民政局副局长

  韩家和 州司法局副局长

  白晓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胡晓践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波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唐卫平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许红岗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建泽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白宏伟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春文 州广电局副局长

  王文华 州应急局副局长

  龙秀玲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白  诚 州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李  灿 州信访局副局长

  赵  虎 州气象局副局长

  段  炜 州总工会副主席

  罗武杰 红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李建有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任友云 红河公路局副局长

  杨纹宾 红河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马宗福 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  晋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州交安委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杨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领导和州政府秘书五科科长担任。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定期分析研究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负责对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本级交安委议定的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专题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向本级交安委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本级交安委提出制定交通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通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考核评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拟予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检查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下级交安委开展工作;负责交安委联席会议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完成本级交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交安委成员如有人员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州交安委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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