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四期>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6/09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维护“两烟”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我州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其名单如下:

  组  长:黄碧忠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钟红荘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冯林春 州委政法委正处级领导干部

  陈茂建 州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 员:邢亚明 州法院党组成员

  余淑瑾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武永昆 州公安局副局长

  沈文洪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  潇 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马宗福 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  敬 州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沈  东 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刘祥生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副调研员

  余绪平 州边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余明刚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曹贵云 河口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

  钱俊良 州烟办主任

  杨秀堂 州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烟草专卖局,由陈敬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州级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两烟”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和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各项制度机制;组织研究解决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适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其他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

  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