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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高品质酒店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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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精神,全力推进高品质酒店建设,实现全州高品质酒店和半山酒店全覆盖发展目标,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州高品质酒店建设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 民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宗霖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金军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钟雪飞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师绍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琼书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 波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唐卫平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梅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增伟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仇 骏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正武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胡 云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负责梳理全州高品质酒店建设情况,列出无高品质酒店县市名录;指导、推动无高品质酒店的县市新建高品质酒店,研究高品质酒店项目用地和环境保护问题,加大用地和环保指导;制定推动全州高品质酒店建设支持政策,组织新建高品质酒店达标认定工作,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文化和旅游局,潘金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仇骏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结合省级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推进全州高品质酒店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全州高品质酒店建设相关工作,督促工作专班议定事项落实,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做好工作专班每月调度会议筹备,统筹并通报全州项目建设进度,分析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州属各行业要素保障部门协调解决的,理出清单、明确事项、及时上报工作专班研究审议;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把建设高品质酒店、国际品牌酒店作为改善旅游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业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势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建设布局,采取有力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星级酒店积极申报高品质酒店,鼓励酒店企业大力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培育专业管理人才,全面提升酒店管理服务水平。加大项目审批、用地指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鼓励更多市场化资本投资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建设,激发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建设发展市场活力。

  三是建立完善机制。一是坚持定期调度,适时督促检查,按季度通报。州人民政府每半年或根据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项目进度,分析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定期向州委汇报。二是实行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推进较慢的项目适时调出;对项目设计标准较高、推进较快的项目,及时列入重点项目,争取上级重点支持。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市于每年4月5日、7月5日、10月12日、12月20日前向州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陶春元,电话:3055371,邮箱:522528594@qq.com),若发现项目推进缓慢及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要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报工作专班研究解决。

  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专班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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