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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度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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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按照《红河州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目前森林督查工作即将进入案件督查督办和复核检查阶段,为确保全州2021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稳步推进,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森林督查整改进度

  据2021年8月20日森林督查通报数据显示,2021年上级下达全州疑似图斑数4998个,面积3899公顷;已核查疑似图斑4930个,核查完成图斑比例98.64%;现阶段判定违法违规图斑703个,违法图斑面积278.7756公顷;已依法查处图斑77个,依法查处面积22.2453公顷,查处率10.95%;收回林地图斑55个,收回林地面积11.9428公顷,收回率7.82%;恢复植被图斑42个,恢复植被面积9.6912公顷,恢复率5.97%;依法立案75起,其中,行政案件72起,刑事案件3起。以上数据反映出,全州2021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还存在整体推进缓慢,违法图斑查处、林地收回和恢复率低的问题。

  各县市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督查整改工作,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涉林违法问题查处整改,要以猛药去疴的决心,以刮骨疗毒的勇气,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和整改,确保县市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核审批,提高森林督查工作质量

  2021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结果通报》(林资发〔2021〕68号)指出,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主要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违法违规采伐林木、自查核查质量三个方面的问题,我州个别县市因自查核查质量方面自查违法图斑不一致率达100%的问题被点名。各县市必须以此为戒,严格执行林地、林木审核审批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再次出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违法违规采伐林木等方面的问题。林草部门必须对违法图斑的判定严格把关,着力提高森林督查工作的质量,让森林督查工作经得起检查、检验。同时,各级自然资源、森林警察支队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高效推进森林督查查处整改工作。

  国家级、省级将组成检查组,预计9月中下旬到我州对2021年度森林督查自查成果进行抽查,各县市要充分汲取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森林督查自查成果进行再梳理,再复核,确保违法图斑的判定做到完全准确,经得住抽查复核。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整改到位

  森林督查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收回林地、恢复植被,要确保整改到位,必须加快林地收回和植被恢复进度。各县市在植被恢复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选择恢复树种,违法地块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的,要坚持以恢复生态林为主;违法地块在商品林林地的,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林权所有者的意愿,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可以适度安排恢复种植经济林。目前正值雨季,各县市要抓紧时间,创新工作方法,查处、整改、恢复植被同步进行,边查处边整改边恢复,并确保植被恢复成效。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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