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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2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29
文号
红政发〔2023〕9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发〔202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坚持紧盯前沿、无中生有,延链聚合、有中生新,集群发展、新中生优的路径,壮大材料、器件、终端产业,培育大数据、软件、人工智能、物联网产业;以场景创新、融合应用为引领,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将数字经济打造为引领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到2024年,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沿链聚合,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产业实现无中生有突破发展,“材器端数软智网”产业集群基本形成,高原特色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数字化转型亮点突出,标杆应用示范场景更丰富,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突破54家,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3户,数字技术应用业8户,数字产品服务业13户,数字要素驱动业10户。智能终端产业园、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成效显著,力争创建2个省级智慧园区试点,全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431亿元、10亿元、55亿元、4亿元以上。

  二、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一)数字产品制造业强链工程

  大力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围绕锡、铜、铝、铟、砷等优势资源,攻克高纯材料制备技术,延伸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锡基、铜基、铝基、铟基及砷基新材料,重点打造锡膏、预成型焊片、BGA(球栅阵列封装)锡球、PCB(印制电路板)用高纯铜箔、高纯铜箔(用于锂电池)、电子用铝合金型材、高纯铟、ITO靶材、砷烷、砷化镓等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投资促进局、蒙自市人民政府、个旧市人民政府)

  培育发展高端电子元器件。充分发挥有色金属材料基础优势,面向智能终端、5G、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等重点应用市场,着力发展显示器件、传感器、电池、RCL元件、印制电路板等产品。(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投资促进局)

  促进智能终端制造集群发展。抢抓电子信息产业由东向西转移机遇,面向南亚东南亚乃至全球市场,大力引进和培育智能终端企业,打通“材料—元件、器件—终端”产业链。重点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国产计算机整机、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持续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导入中高端机型,提升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进入“两亚”的快速通道,持续推动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电子信息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投资促进局)

  (二)数字要素驱动业培育工程

  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鼓励改造升级红河已有数据中心作为算力边缘端,建设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建设具有高技术、高算力、高能效、高安全特征的滇南互联网智能计算中心。依托数据服务产业园,重点引进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数据治理、数据分析等数据服务企业。实施“大数据+”计划,围绕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政务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融合应用试点示范评选,研发推广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探索构建数据交易体系,搭建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促进数据资产有序流通,打造“存储计算—治理分析—融合应用—数据交易—人才培养”大数据全产业链。到2024年,新增省级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不少于2个,新增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州建设“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培育人工智能产业。依托面向南亚东南亚区位优势,支持红河学院依托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人工智能工程中心等基础平台,联合国内科研机构、行业领先企业和南亚东南亚高等院校建立区域“AI+”人工智能产学研体系。积极引入国内知名人工智能研究机构及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智算中心,建立人工智能数据、算力和算法资源输送通道,提供AI模型训练、数据标注等基础业务支撑。开展人工智能在政务、教育、旅游、农业、医疗等领域应用示范。每年打造1个以上省级典型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数据发展中心、红河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实施5G和卫星应用计划。加快5G建设,面向工业制造、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促进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医院、5G+智慧教育等创新应用落地。运用5G、VR/AR等技术,发展数字娱乐、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面向资源环境、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积极发展卫星应用产业。到2024年,建成5G基站6300个,力争2个以上“5G+”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布局物联网产业。围绕智能终端生产,布局上游物联网传感器产业,重点发展车联网、智能仪器仪表等领域传感器,配套产业发展积极招引NB-IoT(窄带物联网)、LoRa(低功耗无线局域网)、WiFi6等技术研发与设备生产企业。以物联网应用切入,实施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计划,重点推动物联网在农业、制造业、交通、消防、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每年获评物联网省级典型示范应用项目3个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积极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积极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软件进出口,充分发挥红河学院小语种人才优势,发展软件翻译等软件外包服务,逐步布局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高端领域。为州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持续开放云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基于自主可控基础平台的应用软件开发、测试和安全服务生态。围绕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测试评估、信息技术培训、信息系统集成、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等领域引入并培育本地信息服务企业,助力重点行业和领域专业化信息技术提升,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微服务、智能服务等服务模式。到2024年,力争每年新增规上软件信息技术企业1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数据发展中心、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着力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

  (一)智能制造赋能工程

  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大力引入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探索多种合作模式,重点建设面向锡冶炼等有色冶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积极建设服务于红河州及周边区域的综合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鼓励本地企业基于内部实际需求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节点。大力支持本地龙头企业联合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共同建设多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行业提供设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共性服务。鼓励龙头企业联合软件开发企业开发轻量应用和微服务,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轻量化、模块化的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到2024年,创建1个行业级、1个特色/区域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国有企业两化融合带头引领作用,通过财政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着力培育本地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消费品制造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线上线下全域数据,开发个性化推荐算法,实现产品定制化生产、渠道精细化运营,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支持有色金属、铝材、煤炭、建材等原材料生产企业,综合运用设备物联、生产经营和外部环境等数据,建立分析模型,提升资源勘探、开采、加工、储存、运输等流程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5G全连接工厂、数字车间和数字工厂建设,重点推进建设红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智能工厂、云南锡业锡冶炼智能工厂、电解铝智能制造技术开发运用及智慧工厂等项目。每年评选1个省级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到2024年,新增15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6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生产制造关键环节数字化改造。(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数字农业发展工程

  加快农业数字技术赋能。围绕花卉、蔬菜、水果、烟草、奶牛、中药材等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加大5G、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定位等数字技术在耕种、资源环境监测、采收、销售等生产环节的广泛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设施园艺的集成应用,构建花卉、果蔬等主要种植品种作物生长决策模型,推广应用农业机器人、水肥一体化、湿帘风机、喷淋滴灌、内外遮阳、顶窗侧窗、加温补光等现代装备,建设物联网信息管理服务模块,提升设施园艺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在规模畜禽养殖领域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构建农业数字化应用体系。构建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州土地要素、农作物、土壤、气候、水肥等专题数据库,打通农业生产、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全环节,链接农户、农资、农技、农产等市场,有效支撑农产品种养殖技术优化、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安全追溯与农业技术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业智慧园区、数字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成套农业数字技术解决方案规模部署,建立一批全程数字化种植、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等数字农业应用示范。到2024年,每年新增2个以上省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力争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善农村电商支撑保障。在知名电商平台打造全州统一的高原农业特产馆或农产品旗舰店,支持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展示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打响蒙自石榴、建水葡萄、开远鲜花、屏边猕猴桃等绿色食品品牌。重点扶持州内有影响力的电商企业扩品,培育若干中小电商品牌。打造农产品数字化供应链体系,推动物流配送管理、冷链监控、仓储管理、包装等数字化改造。建立净菜、预制菜全链条标准化、数字化、安全化等高质量供应链场景,通过大数据整合实现安全可追溯、冷链可查询的现代化物流仓储链条。到2024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5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程

  大力培育智慧生活场景。积极推进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场馆等生活服务市场主体“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搭建本地化的生活服务平台,采集、存储、治理与分析本地生活消费与服务数据,实现数据本地化、应用特色化、服务便捷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在线技能培训、虚拟养老院、在线健身等新型服务应用,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通过预约服务、无接触服务、沉浸式体验等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支持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支持打造智慧商圈,鼓励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场(超市)、商贸企业和商户开展数字化改造,以SaaS工具为牵引帮助企业实现基础的商品、订单、门店、交易、客服等功能,沉淀交易数据、用户画像,提供综合的营销、运营、供应链服务。到2024年,打造1家以上省级平台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积极发展智慧旅游。持续迭代“游云南”APP,引导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扫码识景、预约预订、分时游览等智慧化服务。推动酒店宾馆、民宿客栈、餐饮小店等智慧化建设,探索非接触服务新模式。借助国内大流量视频平台,推动更多红河旅游景区景点在“好看云南”“山里DOU是好风光”发布,宣传和推广红河旅游资源。到2024年,完成全州所有4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小镇智慧化改造,完成不少于2个4A级以上景区省级智慧旅游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提升发展智慧物流。建设州级智慧物流综合服务数据交换平台,整合全州仓储、运力等资源,推动物流企业智慧化调配,跨区域、跨行业、跨平台物流资源信息整合与共享。引入重点行业领域知名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鼓励本地中小物流企业入驻,通过行业平台大数据优势,实现运输组织和运输资源的集约整合。到2024年,建成1个省级智慧物流信息平台,1个以上省级智能仓储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提升数字服务与治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零跑动”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教育、文体、医疗、交通、养老等公共领域部门间数据开发利用和整合。加快启动全州智慧县城建设顶层设计研究,构建全州统一、覆盖州、县市两级的城市大脑,重点推进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河口县等智慧县城建设,择机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先导性系统平台搭建,按需建设完善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库以及各地各部门业务主题库和有关专题库。推进开远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提高乡村治理和村级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按照“有用、实用、管用、好用、可持续”的原则推进智慧边防建设。(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积极推动数字边贸发展。高标准建设红河州数字边贸基础设施,推进完善边民互市交易、落地加工贸易线上平台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建设红河州数字边贸、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积极引入国内数字文化服务龙头企业,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文化内容输出。到2024年,争创1个省级数字边贸项目试点。(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河口县人民政府、金平县人民政府)

  (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工程

  建设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依托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打造线下运营的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重点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中心、数字经济人才服务中心、产业生态创新中心与成果展示体验中心四大分中心,为企业、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专业诊断、解决方案与跟踪服务,持续开展数字科普教育、数字经济人才培育与认证。通过招引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或智库集聚,建设数字化转型标杆展示载体,打造集服务、人才、创新、展示为一体的产业创新综合体。(牵头单位:州产业投资集团;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数据发展中心)

  打造红河产业大脑。面向政府、行业和企业数字化转型,逐步建设并持续完善红河州产业大脑,打造全州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全方位服务红河州数字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政府端,为政府提供经济运行分析、产业链发展、精准招商、营商环境监测等应用,推动政府经济管理核心职能全面数字化;在行业端,围绕有色金属、电子信息、新型化工、高原特色农业等主导产业,对接产业互联网平台,以数字化推动垂直行业产业链、商业模式重构,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在企业端,提供政策免申即享、融资增信、人才招聘、供应链对接、企业上云等应用服务,数字化赋能惠企服务。(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政务服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撑

  (一)数字经济园区优化提升工程

  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向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等聚集,重点打造红河智能终端产业园、数据服务产业园、河口数字产品制造产业园、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等数字经济产业园。将蒙自经开区列为红河智能终端产业园打造,培育为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在园区内建设红河州滇南国际互联网智能计算中心、数据服务园中园,形成外向型智能终端、出口加工、数据服务业和人工智能语音产业集群,到2024年,园区数字经济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产业投资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全州智慧园区建设总体设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原则,采取“统建+自建”、“共享服务+使用者付费”模式,州级层面统一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平台,以及能耗监测、安全应急、环保监测、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智慧楼宇等共性服务模块,各园区根据自身需要部署硬件,建设特色应用,享受共性服务。到2024年,力争创建2个省级智慧园区试点。(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产业投资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数字经济企业倍增工程

  聚焦“材器端数软智网”等重点领域,构建数字经济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群体,开展企业精准施策、分类扶持。到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突破54家,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达到5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农业农村局、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产业投资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工程

  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方向,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及现有产业基础,明确重点招商产业领域并绘制产业招商图谱,制定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招商目录,确定招商对象、招商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进建设招商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州招商引资工作“一平台、一体系、一盘棋”,整合招商引资全流程工作,实现招商引资科学决策和智能管理。积极举办招商推介会,参加全国各类数字经济峰会、论坛、赛事活动,吸引一批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落户。到2024年,引进落地电子信息百强、数字经济创新百强、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等数字经济企业3户以上。(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数据发展中心、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加强建设“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对全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州发展改革委(建设“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本方案开展季度动态监测、半年度定期评估,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挂图作战”,细化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加强协调推动和要素保障,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任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州统计局牵头建立健全全州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业数字化的运行监测分析。州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统筹内部资源、联合各方资源设立一批数字经济研究机构。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制度,强化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评估等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州建设“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统计局、州数据发展中心、红河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数字英才保障

  贯彻“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引进一批数字经济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与红河学院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每年定向输送数字技术需求人才,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强化人才供给。联合职业院校,面向本地产业工人、技能型人才开展“数字工匠”培养,为红河“智造”做好人才储备。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开展电子商务、自媒体运营创业,鼓励留学人员及高技术人才带技术、项目在红河创业。举办红河州企业家数字经济知识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家数字化转型理念、数字技术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加大公职人员数字素养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干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州建设“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数据发展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促进产业配套发展

  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理念,围绕建设产业聚集区和产业新城,强化规划建设统一协调性,在产业园区周边配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以及休闲、居住等生活空间,依需逐步建设完善生活基础设施,提高园区承载力和土地价值。促进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机构集聚,提高企业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州产业投资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创新体系支撑

  围绕数字经济前沿技术,积极探索组建国有公司,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实施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本地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搭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创新平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州产业投资集团、红河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1. 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2. 红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暨招商图谱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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