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2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红政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3-29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数字经济、怎样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七大数字经济产业”和“十大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顶层规划文件,为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指明了方向。

  省委、省政府将数字经济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2019年,“数字云南”首次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全力建设数字云南”。2022年,省级相继出台了《“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

  2022年,红河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完成388.7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完成334.99亿元,以智能终端、电子专用材料与高端电子元器件为核心的数字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数字经济发展,将数字经济打造为引领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在深入调研州内各县市、重点产业园区与州域内70余家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征求各县市、各园区和部分企业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坚持紧盯前沿、无中生有,延链聚合、有中生新,集群发展、新中生优的路径,壮大材料、器件、终端产业,培育大数据、软件、人工智能、物联网产业;以场景创新、融合应用为引领,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实施方案》制定了三个领域到2024年的发展目标,一是全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亿元;二是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突破54家;三是力争创建2个省级智慧园区试点。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推动数字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强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撑”共提出了9项工程。

  一是实施数字产品制造业强链工程。大力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围绕矿产资源优势,延伸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发展锡基、铜基、铝基、铟基及砷基新材料与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培育发展高端电子元器件,面向重点应用市场,发展显示器件、传感器、电池、RCL元件、印制电路板等产品。促进智能终端制造集群发展,重点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国产计算机整机、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打通“材料—元件、器件—终端”产业链,做强做大电子信息制造业。

  二是实施数字要素驱动业培育工程。培育大数据产业,通过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开展大数据融合应用试点示范、探索数据要素交易等方式打造大数据产业链条。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开展人工智能在政务、教育、旅游、农业、医疗等领域应用示范,每年打造1个以上省级典型示范应用。面向工业制造、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促进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医院、5G+智慧教育等创新应用落地,面向资源环境、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积极发展卫星应用产业。布局物联网产业,重点推动物联网在农业、制造业、交通、消防、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通过持续开放云服务资源、招引软件翻译企业与鼓励本地企业发展等形式,力争每年新增规上软件信息技术企业1户以上。

  三是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以工业互联网建设与企业数字化转型为抓手赋能智能制造。一方面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鼓励企业共建多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轻量应用和微服务,争创1个行业级、1个特色/区域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5G全连接工厂、数字车间和数字工厂建设,每年获评1个省级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

  四是实施数字农业发展工程。围绕农业数字技术、数字化应用、农村电商等领域推动全州数字农业发展。首先是加快农业数字技术赋能,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加大数字技术应用,积极提升设施园艺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与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其次是构建农业数字化应用体系,通过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汇聚全州土地要素、农作物、土壤、气候、水肥等专题数据,建立一批全程数字化种植、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等数字农业应用示范。最后是完善农村电商支撑保障,通过打造全州统一的高原农业特产馆或农产品旗舰店打响红河绿色食品品牌,打造农产品数字化供应链体系与现代化物流仓储链条。

  五是实施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围绕生活、旅游、物流、服务、治理及边贸等场景推动服务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智慧生活场景重点支持企业搭建本地化的生活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新型服务应用,建设智慧商圈。智慧旅游场景重点引导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推动住宿餐饮数字化改造,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广红河旅游资源。智慧物流场景重点推动物流数据的整合、交换、共享与应用,建成1个省级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数字服务与治理场景加快启动全州智慧县城建设顶层设计研究,重点推进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河口县等智慧县城建设与开远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数字边贸场景重点推动红河州数字边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入国内数字文化服务龙头企业。

  六是实施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工程。通过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与产业大脑建设搭建服务全州数字化转型的公共服务与支撑平台。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为企业、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专业诊断、解决方案与跟踪服务,打造集服务、人才、创新、展示为一体的产业创新综合体。红河产业大脑为政府提供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等服务,为行业提供数据沉淀与平台对接等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上云等惠企服务。

  七是实施数字经济园区优化提升工程。一方面重点打造红河智能终端产业园、数据服务产业园、河口数字产品制造产业园、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等数字经济产业园,将园区打造成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主战场;另一方面加强全州智慧园区建设总体设计,采取“统建+自建”、“共享服务+使用者付费”模式,州级层面统一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平台,各园区根据自身需要建设特色应用。

  八是实施数字经济企业倍增工程。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围绕行业龙头、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等企业不同阶段精准施策、分类扶持,构建数字经济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到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突破54家,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达到5户以上。

  九是实施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工程。科学绘制产业招商图谱,制定招商目录,建设招商大数据平台,积极举办招商推介会,参加数字经济峰会、论坛、赛事等活动。通过多种类型的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进电子信息百强、数字经济创新百强、独角兽企业与上市企业。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一方面强调全面调研、深入研究、找准方向,同步编制了《红河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暨招商图谱策划》,全面梳理红河州数字经济产业基础、短板、优势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制定了《红河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细化43条重点工作,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时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落实,针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强化数字英才保障、促进产业配套发展、完善创新体系支撑等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