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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36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21
文号
红政办发〔2024〕19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4〕19号

元阳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

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哈尼梯田保护及农耕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哈尼梯田保护发展作出的批示要求和安排部署,推动红河哈尼梯田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哈尼梯田保护及农耕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和把握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的规律,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提升哈尼梯田水库、粮库、钱库、碳库、文库“五库”功能,推动哈尼梯田活态保护利用,让保护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为活态文化遗产现代化转型发展、“两山”理论转化提供红河智慧和红河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决扛牢习近平总书记对哈尼梯田保护发展的殷殷嘱托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紧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围绕梯田遗产区(166平方公里)范围内遗产要素,进一步厘清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发展的思路,制定务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遗产要素面临破坏、文化支撑体系逐步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程度低、协同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循环生态系统,传承弘扬农耕文化,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哈尼梯田绿水青山和良田沃土。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系统保护,守护遗产核心要素 

  1.开展森林生态保护提升行动。加强对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依据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统筹明确森林、梯田面积,规范保护区内林下种植,实施退化森林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水源涵养机能和天然“绿色水库”储水功能。(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2.开展稻作梯田保护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占用梯田惩罚力度,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支持并鼓励有条件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旱地改水田项目,稳定遗产核心区5.6万亩梯田水稻种植面积。科学推进遗产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哈尼梯田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老虎嘴片区“骏马”梯田滑坡治理、垭口梯田治理、地灾调查评价等项目,建立数字红河哈尼梯田数据库,形成科技监测与人工监测、站点监管与流动监管相结合的全要素监测体系,着力提高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快制定出台红河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稻作农业补贴办法,从2024年起,在现有的国家政策性补助的基础上,对元阳遗产区哈尼梯田按200元/年·亩给予生态补助,增强群众种田积极性。(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3.开展循环水系保护提升行动。抓实“水的命脉”的研究保护工作,做实水环境规划,以规划引领补短板,科学调水,合理用水,合力保障水资源平衡利用。编制梯田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加强水利设施配套改造,因地制宜修建蓄水坝塘,加大沟渠修复和水源林保护力度,构建梯田灌溉水系保护体系,加快实施西观音山水库、黄茅岭大山—多依树水系联通等工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沿用“木刻分水”“守林人”“赶沟人”等传统管水方式,建立“赶沟人”补助机制,对遗产区180名“赶沟人”每人每月给予800元的资金补助。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计量收费制度,引导群众节约用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灌溉用水。(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4.开展传统村落和文物保护提升行动。科学编制保护区村庄建设规划,严格控制村庄规模,引导群众建房高度、体量、形态、色彩以及构造装饰与梯田文化景观协调一致。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加大民居保护、“两污”治理、绿化美化力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留住最美乡愁。对元阳全福庄中寨、上主鲁老寨、牛倮普村、阿者科村和垭口村5个世界遗产申报重点村寨,实行控制性保护,村寨所有建设活动应按遗产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加快制定出台传统民居保护奖补办法,对挂牌保护民居进行奖补。加大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的保护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文物保护要求实施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加强保护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古村落等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实施阿者科、垭口等消防安全优化提质改造项目,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动态保护,推动梯田产业绿色发展 

  1.立足生态绿色,发展农业产业。立足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绿色生态发展模式,引导梯田红米、鱼、鸭等有机化生产,持续深耕“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力争2024年综合种养规模扩大700亩以上。建立哈尼梯田“种质资源库”,争取实施红米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加大哈尼梯田传统稻种提纯复壮、品种选育等研究力度。深入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种质资源普查、鉴定、保护。强化对梯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保护区各类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牛角寨景区村庄污水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及沟渠治理、大渔塘零碳社区示范创建项目。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梯田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红米酒、红米茶、红米糊等系列产品,力争元阳梯田红米酒年产值达1500万元以上。开展梯田红米有机认证,申报红河哈尼梯田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梯田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提升哈尼梯田农产品品牌公信力和品牌溢价能力。(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2.探索非遗转化利用途径,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农业资源、文化资源、生态资源综合有效利用。推动“文旅+梯田”融合发展,加快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区。全方位保护、差异化发展、分步骤实施,不断完善哈尼梯田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进5A级景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公司管理+市场运作”的景区管理新模式,持续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加快农耕体验、文化研学、休闲观光、生态康养等旅游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优,建立优选平台和直播基地,实现梯田认种、数字版权和线上商城等一站式服务。依托资源优势扶持发展民族刺绣产业,让传统农耕文化资源“活起来”,让遗产名片惠及梯田百姓。构建梯田文旅反哺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元阳景区经营主体从2024年起,每年安排门票收入的30%,直接反哺梯田耕种者。(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旅投公司,元阳县人民政府) 

  (三)坚持守正创新,做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 

  1.坚定文化自信。全面实施非遗保护传承工程,支持多学科专家学者开展对民族节庆、民俗活动、歌舞服饰、民间历法等方面的研究阐释,注重科研成果展示及转化应用。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进村寨、进集镇、进社区,营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浓厚氛围,提振文化自信与认同。(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2.抓好文化传承。制定实施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奖补办法,组建哈尼梯田文化传习馆和民族文化传承文艺队,对非遗传承人、非遗传承场所建设修缮、非遗传承展演活动等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引导当地居民开展以哈尼四季生产调等古歌、乐作舞、农耕技艺为重点的文化传承。支持和引导文旅企业、景区景点以市场化方式加大非遗文化展示宣介,对非遗项目进行系统化保护和抢救性记录,支持以家庭、集体为单位申报非遗传承项目,鼓励农耕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哈尼农耕文化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3.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和阐释哈尼梯田“双遗产”的价值,加大《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因地制宜植入世界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标识,开展“最美护田人”“火塘夜话”等系列活动,加强与友好遗产地意大利朗格罗埃洛和蒙菲拉托葡萄园景观国际交流合作,讲好哈尼梯田故事,提升美誉度和影响力。推进文化遗产进校园,开展哈尼梯田保护及文化传承实践活动,让更多青少年知晓保护梯田的价值和意义,成为未来哈尼梯田的守护者和传承人。(责任单位:哈尼梯田管理局、州教体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四)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留住“人”。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千方百计留住哈尼村寨和梯田的守护者。 

  1.加大惠民力度。落实好梯田种粮农户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加大对水稻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在良种、化肥、农药等农资方面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民保护梯田、耕作梯田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2.着力提升生产效率。在保护生态、梯田原貌的基础上,遵循就地取材、传统工艺原则,修建或适当拓宽原有田间道路,有效连接梯田、村庄、市场,为农业生产、群众出行、市场交易等提供便利,积极探索推广运用无人机播种、监测、植保、运输等技术,最大限度降低劳动强度。(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3.建立耕种保障机制。坚持党政引导、农民主体、企业参与,积极构建“租金+股金+薪金”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联农带农企业做大做强,有序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推动将无劳动力耕种的梯田流转到合作社或企业种植经营,保障梯田有人耕种。(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哈尼梯田管理局,元阳县人民政府) 

  4.提升乡村创业热度。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育好用好乡土人才。积极打造创业平台,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完善服务体系,让其留得下、能创业。(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站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构建州、县、乡、村齐抓共管的保护体系,本着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好哈尼梯田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真正把世界遗产管理好、守护好、传承好。 

  (二)法制保障。遵循《世界文化遗产公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探索哈尼梯田活态遗产保护的有效法律路径。深化规划引领,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大力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切实将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与农业、林草、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和文旅等部门联动配合,严厉打击破坏梯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制度保障。严格按照《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元阳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机构以及农业、林草、水利、自然资源规划、文旅等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监督有力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同时,州、县两级政府将哈尼梯田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目标体系,把保持梯田面积不减、科学防治地质灾害等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通过目标考核,进一步压实保护责任。 

  (四)资金保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整合资金、市场运作的原则,着力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争取设立保护专项资金。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文旅、农业、林草、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积极申报梯田保护发展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进行遗产保护捐赠,合力保护好哈尼梯田良田沃土,传承好世界遗产农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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