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37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4〕19号
发布日期
2024-05-21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1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红政办发〔2024〕1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哈尼梯田保护及农耕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哈尼梯田保护发展作出的批示要求和安排部署,推动红河哈尼梯田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刻认识和把握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的规律,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提升哈尼梯田水库、粮库、钱库、碳库、文库“五库”功能,推动哈尼梯田活态保护利用,让保护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为活态文化遗产现代化转型发展、“两山”理论转化提供红河智慧和红河方案。

  围绕梯田遗产区(166平方公里)范围内遗产要素,进一步厘清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发展的思路,制定务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遗产要素面临破坏、文化支撑体系逐步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程度低”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循环生态系统,传承弘扬农耕文化,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哈尼梯田绿水青山和良田沃土。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紧扣省委、省政府对哈尼梯田保护发展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围绕当前保护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从守护世界遗产核心要素、推动梯田产业绿色发展、做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多措并举留住“人”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水利、遗产保护、生态治理、产业发展等16个重点项目具体内容、推进节点、责任单位等。

  (一)工作措施部分:

  1.坚持系统保护,守护遗产核心要素。围绕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要素保障,全力推动各项保护措施落实,提出开展森林生态保护提升行动、稻作梯田保护提升行动、循环水系保护提升行动、传统村落和文物保护提升行动。

  2.强化动态保护,推动梯田产业绿色发展。立足生态绿色,发展农业产业;探索非遗转化利用途径,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3.坚持守正创新,做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坚定文化自信;抓好文化传承;加强宣传教育。

  4.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留住“人”。加大惠民力度;着力提升生产效率;建立耕种保障机制;提升乡村创业热度。

  (二)保障措施部分:

  1.组织保障。构建州、县、乡、村齐抓共管的保护体系。本着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好哈尼梯田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真正把世界遗产管理好、守护好、传承好。

  2.法制保障。遵循《世界文化遗产公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制度保障。严格按照《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元阳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机构以及农业、林草、水利、自然资源规划、文旅等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监督有力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4.资金保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整合资金、市场运作的原则,着力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争取设立保护专项资金。

  (三)工作任务清单部分:围绕方案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分别厘清10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措施。

  1.坚定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

  2.严格落实《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等保护法规。坚持问题导向,扛实梯田保护管理主责主业,保护和修复“四素同构”循环生态系统,严格保障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教体局、哈尼梯田管理局。

  3.围绕研究制定适应本地区生产生活新变化的有效保护措施,指导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和5A级景区等方面。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

  4.围绕研究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阿者科计划”等现代生态循环产业新模式,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红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方面。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哈尼梯田管理局。

  5.围绕加快重点灌溉和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抓好循环水系保护提升等方面。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水利局。

  6.围绕切实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进近零碳社区、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等方面。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

  7.围绕哈尼梯田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哈尼梯田管理局。

  8.围绕国家湿地公园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责任单位:元阳县人民政府、州林草局、哈尼梯田管理局。

  9.围绕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种业项目申报指导、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方面。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10.围绕加强对哈尼梯田保护的资金保障等方面。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四)保护利用重点项目清单部分:聚焦遗产要素保护,坚持项目工作法,将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

  1.水利项目。元阳县黄茅岭大山——多依树、坝达、老虎嘴段连通工程、元阳县西观音山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2.遗产保护项目。红河哈尼梯田老虎嘴片区“骏马”梯田滑坡工程、元阳县攀枝花乡垭口村梯田滑坡治理工程、元阳县新街镇坝达村滑坡治理工程、世界文化遗产元阳哈尼梯田(阿者科、垭口)消防安全优化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哈尼梯田之大瓦遮阿者科村、哈单普村、普高老寨、核桃寨消防工程、元阳县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和缓冲区梯田区域主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3.生态治理项目。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牛角寨景区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中国元阳哈尼梯田大鱼塘零碳社区示范创建项目、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和社区多样化协同发展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4.产业项目。红河哈尼梯田种业提升工程项目、云南省元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改造)治理与绿色发展项目、元阳县哈尼梯田红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