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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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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8月10日,“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优化营商环境专场。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全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 魏道俊主持新闻发布会

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 魏道俊: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优化营商环境专场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全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向爱武女士;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钟雪飞先生;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金华先生;

  我是本场发布会的主持人魏道俊。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驻滇新闻单位、驻州新闻单位、州级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人进行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向爱武女士发布新闻。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向爱武女士发布新闻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向爱武: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作为经营主体的培育者、知识产权的保护者、质量标准的宣贯者、民生民安的守护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努力打造服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平台载体,大力构建营商服务体系,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州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保驾护航。

  一、强质量、优服务,营造多元保障的要素环境

  一是准入便企。全州新开办企业已实现“一网通办”,经营主体准入由传统审批准入向网络审批准入转变,由面对面、纸质申办登记转向零见面、无纸化登记注册转变,实现经营主体从设立到退出“零纸张”“零跑路”,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助力经营主体增长。全州实有经营主体44.62万户,总量在全省位列第3位。2023年截至7月,经营主体净增5万户,增长率21.77%,完成省政府下达净增目标任务数的95.34%。

  二是质量强企。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采取经营主体“按需点单”、政府“上门服务”的方式,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和“质量服务企业行”“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对经营主体开展“面对面”直通服务。今年以来,开展质量服务专题培训6期,为企业解决问题29件。深入开展“政银合作”,搭建“银企”服务直通桥,促进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帮助中小微经营主体获得贷款4219.5万元。

  三是标准壮企。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数字乡村、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通过试点建设,企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企业国际标准话语权、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生态效益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州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91个,行业标准83个,云南省地方标准95个、红河州地方标准94个;建设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6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6个。全州共有202家组织获得253张有机产品、低碳产品认证证书,获证组织数居全省第3位。

  二、强监管、提效能,营造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信用监管,做到“无处不在”“无事不扰”。做好全州经营主体相关信息的归集公示,形成全景多维画像。2023年1—7月,全州归集信息5.1万条。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改正错误、修复信用,今年已有6927户次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健康的状态重新回到市场,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大跨部门联合抽查占比,实现“涉企检查应合尽合、对企干扰应减尽减”,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是开展政策“体检”,做到“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深入开展“保护公平、促进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对州、县两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促进全州公平竞争政策有效实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今年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抽检全州出台的180件政策措施,纠正政府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了18件妨碍公平竞争、影响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进一步净化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守牢安全底线,做到“信心提振”“无忧消费”。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专家查隐患工作,更好地满足企业对特种设备的服务需求,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400家,各类特种设备5101台。依托入企实地查、线上智慧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手段,大力推进食品、药械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州食药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拓展放心消费创建,累计培树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30家,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065个,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55家,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提振了消费信心,赋能了企业发展。

  四是行政执法有温度有力度,做到“利剑高悬”“打假保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整治破坏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柔性执法助力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深入开展市场监管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创试点、强保护,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

  一是激励创造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共培育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5人,知识产权实务人才14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全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8325.33万元。加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家。全州商标有效注册量26821件,发明专利有效量560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43件,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二是培育品牌优势。深入实施地标名县建设,推进“蒙自石榴”“金平人参”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工程,努力把“土字号”变成“金名片”。全州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拥有量居全省第一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居全省第二位。

  三是加大保护力度。积极推进我州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建立了13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等环节协同,让知识产权维权变得更容易,更好地保护了企业创新的信心和活力。深入开展2023“打假护牌”专项行动,今年依法查处了2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突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这一主题,充分依托“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工作体系,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产业发展助力,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崭新篇章中作出市场监管新贡献。

魏道俊:

  感谢向爱武女士的发布。

  接下来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钟雪飞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钟雪飞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钟雪飞: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也向广大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红河发展改革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按照州委、州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我们紧扣“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经营主体之“强”,促经济发展之“进”。上半年,全州经营主体达43.8万户,同比增长22.3%,较2022年底净增4.2万户,总量排全省第3位;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7.6亿元、增长4.9%,增速连续4个季度持续回升,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一、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提质培优年行动有序实施

  充分发挥以州委书记、州长为“双组长”的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动作用,在全省16个州市中率先组建了副处级的红河州营商环境办公室,构建顶格领导、责任明晰、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紧扣“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出台《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统筹开展市场准入退出、隐性壁垒破除等“十个”专项行动及100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二、政策叠加营造“活”企发展环境,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等系列稳增长促发展、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围绕“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进一步健全政银企合作、重大项目融资对接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半年共为企业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5.78亿元;对599户符合奖补条件的经营主体兑现奖补资金4730.1万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放款12.16亿元,减免担保费3369.06万元;降低和缓缴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费1.01亿元;发放稳岗返还金5310.52万元;减免房租租金7387.35万元。

  三、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动态调整完善发展改革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厘清职责边界。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网上即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办”“最多跑一次”办理。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实现各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现全程线上办,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48个工作日内。在自贸区红河片区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建设项目实施“承诺即开工”,全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审批提速切实加快了项目落地,有力促进全州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四、深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市场准入全面规范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在州内普遍落实。深入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商事制度改革,全州企业全流程开办时间持续压减。

  五、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示范作用有效彰显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强组织、搭平台、建机制、重应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质提速,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完善。印发《红河州建立“双公示”数据归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2023年上半年全州归集“双公示”数据50567条,同比增长137%;合规率为99.3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及时率为95.30%,同比提高14.7个百分点。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累计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4.9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8014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长效机制,指导市场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今年以来累计收到修复申请2073次,成功修复失信企业998家。

  六、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日趋形成

  规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工作,对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步出具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在全州常态化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等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招投标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制发《关于红河州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禁止设置投标报名的通知》,对在全州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禁止设置投标报名相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上半年为4782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等投标成本956.4万元,为4112家投标企业使用投标保函释放资金4.85亿元。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在2022年度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考评中取得了全省第2名的好成绩,实现了营商环境争先进位。但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紧扣“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力争在2023年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全省一流水平,全面擦亮“梦想红河·投资热土·兴业福地”红河营商新品牌,服务红河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贡献发改力量!

  谢谢大家!

魏道俊:

  感谢钟雪飞先生的发布。

    接下来请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金华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金华发布新闻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金华:  

    谢谢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红河州投资促进局,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州投资促进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的统筹调度下,全州投资促进系统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比学赶超”专项行动,通过晒实绩、比成效、奖先进,充分调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树立“用数字说话、凭实绩交卷、以成效检验”的工作导向,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攻坚克难,全州招商工作稳中有进。近几年来,面对全球贸易投资放缓等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克难求进,沉着应对外部复杂环境和投资持续低迷的困难局面,不断转变招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州投资促进局紧扣红河州“链长制”决策部署,将产业链招商与链长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打好链式招商“组合拳”,推动形成“以链找商、依链招商、链主聚商”的良性循环,强化“一把手”亲自招、聚焦产业精准招、创新方法线上招、兑现承诺诚信招、提升营商环境招,大抓招商引资范围浓厚,聚焦产业投资的态势良好。2022年以来,累计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610亿元,年均增长18%,完成实际利用外资2178万美元。累计引进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255个开工落地,协议资金1010.42亿元,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加工制造业项目40个,协议资金492.74亿元。

  ——健全机制,招商引资政策逐步完善。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出台了“1+N”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23〕4号)和《红河州关于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红河州关于“飞地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关于州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制度(试行)》《红河州关于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红政办发〔2023〕12号)配套的四个制度性文件。按照“管行业必须抓招商”的原则,明确42个部门的招商目标、任务和责任。同时,全链条明确“招什么”“招到哪”“怎么招”“拿什么招”的解决措施,形成整体联动协作机制;出台了“亩均论英雄”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扶持政策,实现政策透明化、制度化,打开了人人可谈可决策的招商引资新局面;出台招商项目联合预审制度,提前排除“一票否决”因素;针对红河州南北差异大现状,出台“飞地经济”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县市招商积极性;出台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兑现周期,更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红河发展。通过全面构建“大招商”机制,以有力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措施确保招商引资提速提质提效。

  ——高位推动,“一把手”招商成效明显。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突出“一把手”招商范围“广”、目标“细”、责任“实”、考核“严”四个维度,建立“一把手”招商责任制,出台了《红河州“一把手”招商工作方案》,切实把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体现在“一把手”招商责任的具体落实中,以“一把手”为引领激活“新活力”、凝聚“新动力”,高位推动全州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两年以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别通过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就招商机制、重点项目等专题研究86次。全州党政“一把手”累计开展外出招商活动435次,拜访企业1763家次,促成项目签约341个,投资总额2422亿元,促成项目落地155个。其中:州级主要领导外出招商16次,拜访企业94家,促成项目签约21个,投资总额293亿元。

  ——锚定目标,重点产业链招商更加精准。聚焦全州“链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打造“绿色铝精深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等12条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招商引资在谈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专班招商工作的通知》等项目管理及产业招商工作方案,厘清各产业链条图和招商图谱,实施挂图作战方式,围绕产业关键环节、缺失节点,全面梳理目标企业1000余个,谋划包装项目200余个。两年以来,共开展小分队精准招商160余次,赴珠三角、长三角驻点招商2批次,促成全州新签约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产业类招商项目404个,协议投资1439亿元,其中新签约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22个,其中16个已开工入库,累计到位资金92亿元。目前正在推动年产1200万只轮毂项目高端铝合金车轱辘精深加工项目、年产 150 万吨新型铝镁合金材料项目、红狮水泥项目、年产3万吨再生铜及铜基合金建设项目、邦德石英坩锅项目4期等一批产业带动力强、链式集聚虹吸力大的链主型项目,年内有望签约、落地。

  ——划片包保,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树牢“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理念,印发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实行划片包保责任制开展“盘存量、提质量、扩总量”调度工作的通知》,对全州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走访任务分解,建立划片包保服务机制,先后开展“进企业,促发展”“招商服务进万企”“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等一系列行动。通过专班服务、联席会议、联动机制、政策落实、要素保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工作能力,极力破解“重招商轻服务、重签约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现象。2022年以来,全州投资促进系统共走访服务企业1458户次,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协调办理项目备案、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统筹要素保障、帮助子女入学等服务事项340余件。年内州级、县市、园区将设立投资项目代办领办中心,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实现注册零成本、办理业务零距离。用行动诠释红河效率、红河服务、红河诚信。

  ——比学赶超,招商引资全面提质增效。根据《云南省招商引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聚焦省级核心考核指标和工作要点,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制定下发《红河州招商引资“比学赶超”专项行动方案》,对标省级核心考核指标,突出内外资到位、招大引强、固投贡献率等,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考核机制,按月对全州“一把手”招商引资绩效情况进行通报。按季度对县市(园区)及州级目标责任部门招商引资“比学赶超”评比情况进行通报,州财政预算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季度“比学赶超”综合评定排名前列的县市(园区)进行经费奖励,对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评定排名靠后的县市(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通过进一步完善“晒”实绩、比成效、奖先进等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态势。截至目前,红河州2023年度一、二季度招商引资“比学赶超”评比结果及经费奖励计划已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正在开展奖励经费兑现相关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方向,以“比学赶超”力争上游为目标,全力以赴推动招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全州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的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拼经济、干项目,拼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以上就是我今天的发布内容。谢谢大家!

魏道俊:

  感谢欧金华先生的发布。

  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问题1:去年12月1日云南省颁布实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请问州市场监管局针对经营主体准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体有哪些做法?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向爱武女士回答:

  回答: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云南省优化营商条例》出台后,为把各项措施落实好,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组织、落实。针对经营主体准入,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由传统审批准入向网络审批准入转变,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1—7月,全州受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6626件,审核通过率95%。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应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1—7月全州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申请开办企业7534件,审核通过率98%。

  二是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调整下放了企业名称登记管辖权至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打破了原有冠上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需要上级机关核准的障碍。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让企业开办更安全。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三是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整合39项涉企证照事项,有效解决了企业材料重复提交、多部门跑的问题。截至2023年7月,全州有6.65万户企业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固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告知承诺”和“住改商用”等改革成果,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

  四是推行简易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原45天压缩至20天,经营主体更加“进退自如”。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歇业制度,着力降低经营主体维持成本。

  我们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和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紧密结合,推动形成“营商环境优化—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良性互动循环。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问题2:刚才,欧副局长在发布中提到红河州今年制定出台了“1+N”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其中有一个《红河州关于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请给我们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金华先生作答:

  回答:谢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招商引资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力,利好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又是大幅拓展招商渠道的“强引擎”。近年来,中介招商、委托招商、市场化招商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精确瞄准招商方向,不断优化招引模式,在2018年制定出台的《红河州社会招商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了《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扩大了奖励范围、压缩了兑现周期、精简了兑现程序,旨在进一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红河州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持续营造招商引资新环境。借此机会,我对《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政策内容及我州市场化招商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要点解读

  (一)奖励对象。招商代理人和项目引荐人两大类。

  (二)奖励范围。一是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二是税源类项目年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含)的;三是外贸类项目年进出口总额1亿元以上(含)的。

  (三)奖励标准。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质性开工并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后,按统计入库的项目计划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税源类项目。按照新引进税源企业年度缴纳税收中地方可用净财力的5%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外贸类项目。按照新引进企业年度实际进出口总额的0.5‰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四是加奖标准。对引进世界 500 强企业、国内 500 强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除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外,分别再按奖励金额给予上浮20%、15%奖励;对红河州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单个项目奖励。以上4类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兑现程序。实现奖励兑现仅需通过事前报备、奖励申请、审查报批、公开公示、奖励兑现5个步骤即可奖励兑现。

  二、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省招商委印发了《云南省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明确了全省中介招商奖励相关规定,红河州结合实际于2018年制定印发了《红河州社会招商管理办法》,州投资促进局通过媒体发布、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解读省州中介招商奖补政策相关申报标准及申报程序,不断吸引全国各地的优质资源参与到全州招商引资工作中,切实把“加大市场化招商力度”作为投资促进工作成效的实际体现。截至目前,全州已申报中介招商奖励项目10个,围绕环渤海片区、长三角片区、珠三角片区、川渝片区、云南省内等7个片区共采购7家招商服务公司,正在开展委托相关工作。

  今年新修订的《红河州关于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颁布后,陆续涌现出一批助力招商工作的个人、中介公司以及企业家。为此,我们将于近期召开红河州市场化招商推介会,在全国范围内聘请22位招商推介大使为红河州招商工作进行代言,其中一位大使2022年为我们提供重大企业投资线索,协助引进项目并实现落地。符合红河州市场化招商相关奖励规定,将一次性兑现中介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在此,希望在线的各位企业家,媒体记者和听众朋友,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人脉资源优势,积极帮忙宣传推广红河州的社会化招商奖励政策,为红河州的营商环境提升做出贡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问题3:刚才,向局长介绍了信用监管方面的情况,请问信用监管在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向爱武女士回答:

  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持续发力,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助力诚信建设,初步构建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以信息归集为依托,夯实信用监管基础。依法归集企业信息是信用监管的基础,也是政府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重要手段,更是社会共治的前提。全州信息归集成员单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累计归集涉企信息30.2万条,实现了各部门动态监管、协同联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

  二、以信用约束为抓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信用约束措施、发挥联合惩戒威力是诚信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环节。我们认真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的主要约束手段。全州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14901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646条,全方位、系统化的信用约束措施对失信主体产生震慑作用。

  三、以信用修复为契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在“严管”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方便企业及时、有效的办理信用修复业务,拓宽信用修复渠道,给予及时主动纠错的经营主体修复其信用的机会。全州共办理完成10183户企业异常名录移出申请。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表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效解决了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一方面防范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另一方面极大压缩了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双向寻租空间,降低了“权力寻租”发生几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抽查的经营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营造了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魏道俊:

  感谢向爱武女士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发布和解答,感谢记者朋友们积极提问。

  各位记者朋友,近年来全州上下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这些举措都彰显了红河州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信心和决心。优化营商环境更离不开我们各新闻媒体的共同关注、关心和参与,真诚邀请各位作为红河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员”和“参谋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多出好点子,持续关注、全方位宣传好、报道好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广泛传播红河优化营商环境的“好声音”,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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