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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基层社区治理专场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22/11/0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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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9月9日上午,“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基层社区治理专场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魏道俊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  魏道俊: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继续召开“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基层社区治理专场发布会,这也是“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中的第四个红河故事新闻专场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的有关领导,从不同工作领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基层社区治理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本场发布会我们还邀请了社区工作者代表,为我们讲述她亲身参与和见证的红河发展故事。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华旺先生;

  红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严女士;

  红河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跃光先生;

  个旧市城区街道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王笛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驻州新闻单位、州级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一是由州级相关部门领导作新闻发布;二是由社区代表分享社区治理故事;三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首先,请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华旺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华旺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华旺: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十年来,红河州公安机关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社区治理,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拥护支持,成果丰硕,成效显著,十年间我们着力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新格局,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十年来,“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日趋完善。

  红河州公安机关以建立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为目标,依托警务科技信息化支撑,从无到有不断探索完善“扁平化指挥、点对点指挥、可视化指挥、应急联动指挥、日常调度指挥”五类指挥模式,以“建体系、强规范、防风险、提质效”为目标,全州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走上快车道,蒙自市公安局优化内部层级指挥模式,在警情较多辖区开展“警区”警务建设,紧扣“处警、巡逻、防控、查处、服务”五个重点,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开远市公安局全力推进派出所“一室两队”改革,科学整合划分刑事、治安、禁毒、窗口等业务职责职能,强力推进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有效打通信息壁垒、促进情指融合、依托科级赋能、实现情勤对接。全州公安机关实现“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与“1、3、5分钟”快速响应无缝衔接。全州连点为线着力布防公安综合勤务站,创建起全州“护城河”防控圈;夯实优化26个平安小站警务职能,打造出屯警街面、网格巡防的“根据地”新格局;做强快速应急骑警中队,有力维护了全州社会稳定。

  十年来,“集群化”严打犯罪体系高效推进。

  红河州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着力“快破大案、多破小案、控好发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综合利用各种侦查手段,落实侦控措施,整合警力发起“集群战役”及时快速侦破各类重特大、敏感案件,全力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一是持续强化打击。2012至2021的十年间,全州刑事案件立案数大幅下降、破案率梯次增长、命案降幅高达80%;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395起、抓获4901人、缴毒2.1吨;盗窃案件下降55%,“两抢”案件下降94%,侵财类案件呈大幅萎缩趋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二是深化扫黑除恶。坚定不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发展,专项斗争期间,共打掉犯罪团伙80个,其中,涉黑犯罪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8个;共破获案件1046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412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9.87亿元。三是开展“百日行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6月底全州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经过2个月不懈努力,全州治安、刑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9%、8%,刑事案件综合破案率上升17%,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6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25名,多发性、季节性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涉枪涉爆重点地区整治成效明显。在8月云南省公安机关“百日行动”考评中,红河州整体成绩名列8个边境州市第一名。

  十年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搭建。

  红河州公安机关以“打防管控建治”工作为总体思路,织密六张防控网络,高压严打违法犯罪,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一是强化边境管控。将疫情防控、边境管控与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深度绑定、有机结合;深入推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落地落实,按照“一村一警一网格”模式,下沉警力常态开展“三查四告知”“一标三实”专项行动,全面夯实边境治安全要素管控。二是严密圈层防控。红河州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全州“三圈两站一面一线”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将不安全因素封堵在外围、处置在远端,有效打造“智能化、实战化、合成化、全闭环”圈层防控大格局。三是防范风险隐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十年来全州共排查矛盾纠纷6.3万余起,化解率连续十年保持在90%以上,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开远市大庄派出所、蒙自市水田派出所、泸西县白水派出所、泸西县永宁派出所。共建设“智慧安防小区”75个,创建城市“无发案小区”18个,创建农村“无发案村社”21个,全州1261个村委会(社区)共配备驻村辅警1015名,发展平安红河志愿者3.6万名,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社区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清理整治、跟踪化解,最大限度减少“民转刑”、坚决防止“刑转命”案件发生。四是坚持典型引路。聚焦禁毒防艾,持续打造开远市雨露社区、绿春县拉祜寨等一批全国、全省戒毒康复模式样板;紧盯平安创建,以蒙自市获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获得“长安杯”成功经验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国、全省示范城市创建;紧抓基层治理,发挥泸西县“三元地区”综合治理整治、“1+3+5”五治融合等一批成熟成型模式,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年来,“便民化”公安放管服体系落到实处。

  红河州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一把手”亲自推动。州公安局党委将“放管服”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先后推出《红河州公安局服务群众10项承诺》《红河州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将“放管服”改革列入“整改提升”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推出8项新举措,实现公安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二是“电子化”便民服务。深度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12123”等网络平台程序,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共开通网上业务117项。交管部门依托“交管12123”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媒介,开通网上业务26项,最大限度将办事项目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三是“跑一次”服务到家。十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共办理身份证及相关户籍业务800余万人次,并通过“只跑一次”“一窗通办”不断缩短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多年来,公安机关依托警务移动终端快捷开展“信息核对、指纹核验、户籍办理”入户送证12万份,为老、弱、病、残群体开展身份证“上门办”业务15万人次。2022年以来,全州共为全国18个省、市、区的177名群众办理“跨省通办”5项业务1097件。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质量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队伍,为促进平安红河建设和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红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严女士发布新闻

  红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向大家介绍红河州十年来基层社区治理的工作情况。

  十年来,红河州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紧密联系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逐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式,激发共驻共建共治活力,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这十年,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党建引领作用凸显。一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各部门工作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党建引领网格化,推动基层党建网格和社会治理网格“双网融合”,构建“一网统管”精准、简约、高效的网格化基层治理服务格局,在城市,构建“街道(乡镇)—社区—片区—小区—楼栋(单元)”五级网格体系;在农村,构建“乡镇—行政村—村小组”三级网格体系,不断优化管理,确保“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事在格中、格事尽知”,提高网格管理服务效能。三是成立社区“大党委”,以“网格收集、社区汇总,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分级响应、限时反馈”治理模式,有效提升基层党建与城乡社区治理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在基层干部队伍中。四是全面推行“一肩挑”,为推动基层党建引领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换届结束后,红河州1365个村(社区),“一肩挑”占比达到99.85%。

  这十年,基层社区治理体制不断完善,构建了基层社区治理的政策体系框架。十年来,红河州先后就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减负、基层协商、城乡社区治理、农村社区建设、村(居)干部待遇补助政策等方面出台了十余个指导性文件,构建了基层社区治理的政策体系框架,州县两级建立了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大了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建立了多元化基层社区治理机制,制定了近期和远期目标,为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十年,基层自治组织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瞄“短板”,不断优化成员学历和年龄结构。2021年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社区)“两委”成员大(中)专以上学历人数有5248人,占比53.67%,比上一届提高14.17%;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8岁,较上一届下降3.99岁,实现学历、年龄“一升一降”。通过抓好带头人队伍、开展分级培训、评选表彰“百名好支书”“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活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干部队伍等,突出“关键”,抓住“两头”,营造崇尚先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建立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保障体系,工作运转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城市社区干部每人每月补贴由2012年的不低于1500元,到现在不低于所在县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随所在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提高进行调整,目前最高的可达4100元;村委会干部每人每月补贴由不低于1300元到统筹整合村级岗位,推行“大岗位制”后,村干部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正职”不低于4500元、“副职”不低于3500元、“委员”不低于2500元。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等补助由按比例缴纳到给予定额补助(各县市定补的标准每年280元到1500元不等),绩效考核标准提高到每年6050元到8050元不等。基层干部队伍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

  这十年,基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投入保障加大,基础设施大幅改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断优化红河州村(居)委会行政区划设置,村委会数量由2012年的1179个,减少到现在的1088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原有规模调整新增、“村改居”、企业改制增设等方式由122个增加到277个。十年间,每个县市有1至2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办公用房建设总面积达到800平米以上,完成了一大批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建设方式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开发建设单位配建等方式,产权明晰,手续完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了全覆盖,逐步补齐了基层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建设“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服务内容涵盖救助、扶老、助残、托幼、就业、咨询、社区矫正、文化、治安等方面,并积极协调驻区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符合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个性化、特色化服务。

  这十年,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走出基层治理新路子。畅通和规范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基层治理,完善群众参与机制,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1365个村(社区)全覆盖。统筹运用基层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等载体,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1365个村(居)委会村(居)议事协商公开、村(居)务公开次数每年至少可达19390次,让基层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比如,石屏县坝心镇龙港村2021年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经此过程中我们不断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充分发挥道德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基层减负,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厘清乡镇(街道)与基层自治组织权责,梳理形成城乡社区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工作清单,4项23类需要村(居)委会盖章的证明和19类不属于村(居)委会范围的证明以及完善社区准入制度,真正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抓工作,轻装上阵干事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五社联动”(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会慈善资源为供给)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截至目前,红河州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有1797个,持证社工有381人,持证社工人数比2012年增加350人。搭建“社区APP”智慧管理系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辖区各类服务资源,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基层社区治理新形态。十年来,城乡社区涌现出一大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例如,建水县搭建“社情民意气象站”,临安镇东林社区探索形成“3344工作法”(以迎晖、古巷、古井“三种精神”,通过爱心驿站、爱心直通车、爱心加油站“三个平台”,开展倾听、联系、服务、互动“四个零距离服务”,打造工作热心、服务贴心、群众放心、党群同心“四心社区”),入选民政部“全国百优社区工作法”,组建东林社区志愿服务队,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志愿服务最美社区”。蒙自市春光社区打造“党建+公益”服务型党组织基地,创建红色服务品牌,社区“一站式”服务117项,实现了“一米阳光距离”到“零距离”的精准服务和治理。开远市黑泥地社区通过农旅结合,建设知花小镇,构建“农旅互促、园村互补、共同繁荣”的新型社区。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好民政的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红河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跃光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跃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构建了基层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十年法润助平安,筑牢“法治防火墙”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红河州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全面开展以来,全州社区矫正机构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要求,紧紧围绕“管得住、矫正好”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加强教育矫正工作;以完善工作制度为抓手,规范各个环节的执法行为;以建设县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为契机,完成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建设;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切入点,发现并解决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不漏赦一人、不错赦一人”为基本要求,办理特赦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案件,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2020年8月成立了红河州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成立红河州社区矫正管理局。泸西县“智慧矫正中心”于 2021年7月27日经司法部实地验收专家组验收后,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首家通过部级验收的单位,在全国全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六个一”工作思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搭建一个平台,织密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以村(居)委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全覆盖人民调解网络。截至目前,全州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702个,共有调解人员20691人;突出一个重点,以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注重源头预防化解。建立了常态化的矛盾纠纷预警、边排查边调处、县域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机制,最大限度化解和稳控各类矛盾纠纷。十年来,全州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75655次,预防纠纷19141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32479件,调解成功724231件,调解成功率98.87%;夯实一个基础,以村居级调解组织建设为基础,将矛盾纠纷吸附在本地。根据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于村(居)一级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主动服务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注重一个抓手,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抓手,抓实行、专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调解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选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抓实重特大矛盾纠纷化解。目前,在医疗、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共设立18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92个纠纷调解工作室;做强一个品牌,以做精做强一批个人调解室为目标,充分发挥品牌效应,筑牢人民调解防线。整合全州受表彰的各级调解模范个人,发挥其“威信高、口碑好、情况熟”等优势打造调解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先后建立了39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07件,调解成功5260件,成功率为95.5%;做好一个栏目,以案释法,营造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的法治氛围。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与红河电视台合作每月制作一期“真情调解”电视节目,对已经发生但正在调解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纠纷案例进行现场拍摄,从法治角度剖析矛盾成因,并请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点评和以案释法,在红河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群众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十年援助惠民生,把牢“法律服务关”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便民服务体系。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2013年,红河州司法局建设打造了法律援助服务大厅。2016年全州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基本建成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州建成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349个。2018年组织律师团队开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服务,2022年组织开展夜间值班律师服务,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搭建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在公共场所配置824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群众通过点击机器人即可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指引服务。

  三、十年普法强根基,筑就“法治风景图”

  一是十年普法,有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经过“六五”普法、“七五”普法十年的努力,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 个部门、1 名个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 个部门、4 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远市1名司法行政干部荣获 “2018年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称号;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为推进法治红河、平安红河建设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夯实了根基。

  二是双语普法,让民族地区普法化难为易。全州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改进普法方式,将法律条文融入到群众生活点滴,让群众听得清楚,读得明白,先后推行汉语、民族语言开展“双语普法”“五用工作法”“四以工作法”(即:以歌唱法、以画说法、以图析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开展“宪法边疆行”“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编演法治文化节目、摄制普法微电影、法治电影巡映等民族地区普法经验做法,积极利用民族节庆、街天、重要时间节点等时机开展集中宣传。邀请州内民族语言专业人士将《民法典》翻译成苗、瑶、傣、哈尼、彝族 5 种少数民族语言,并制作成光盘发放至各少数民族村寨,运用广播播放,真正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十年来,共开展送法进少数民族地区8000余次,“法治走边关”活动1000余次,全州干部群众普法受教育率均保持在90%以上。

  三是法治创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完成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全州共有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8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联合州民政局开展“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目前共有“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7个;各县市积极开展县级创建,截至目前,共有941个村(社区)获得县(市)级命名。

  四是文化引领,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积极推进法治主题广场(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目前全州共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3个、县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3个、乡镇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1288个(包括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法律书屋、宣传栏等)。强化媒体普法,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加大运用微电影、微视频普法的投入和推广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2012年至今,共拍摄制作了普法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180余部;打造“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整合全州普法主管机关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学法资源、拓宽法律服务渠道。

  回首过去十年,红河州司法行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为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在新的起点上,红河州司法局将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砥砺奋进不忘初心,只争朝夕不负使命,锲而不舍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提质升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魏道俊:

  感谢孔跃光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个旧市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王笛女士分享社区城区街道故事。

个旧市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王笛女士分享故事

  个旧市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笛: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以一名社区工作者的身份来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对我来说,是一份光荣,更是一份信任。十年的时间里,我们“一个人,一网格,穿梭在大街小巷;一个本,一支笔,记录着社情民意;一张嘴,一双腿,服务于辖区百姓”,见证了社区的华丽蜕变,见证了居民群众幸福感的大幅提升。

  这十年,我们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2012年,记得当时的社区办公室面积不足80平米,多年来经过政府扶持,几经改造,办公场所面积已达300余平方米,并配建了文体和养老服务设施,成为了硬件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新型社区。现在社区办事大厅空间宽敞,各个办事窗口一应俱全,我们为了让居民少跑腿、少等待,社区服务事项都在办事大厅“一站式”办理。我们还增加了很多活动室面向社区居民开放,党员教育活动室宽敞明亮,党员有了自己的阵地;老年活动室温馨舒适,大爷大妈们有了拉家常的地方;会议室功能齐全,居民开会、学习议事有了好的去处。

  这十年,我们社区治理更加精准高效。近年来,我们搭建的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小网络,支撑起了社区治理高效能。一次,我们社区的一名居家休养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因为发现不及时,在发病期间对小区设施和人员安全造成了损害,严重影响、干扰了居民群众生活。后来,我们社区组建了网格,每20—40户划分一个网格,每一个网格组建一个微信群,网格内的居民通过微信群或拨打网格员的电话直接反映热难点问题,网格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并协商解决。现在,经网格员对居民群众基本情况了解,对患者进行日常管控,发病期间联系社区民警及时送医,杜绝了社区危险事件的发生。同时,社区的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都在网格内完成,有效打通了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米”,提升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了“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党建引领社区网格化治理模式。

  这十年,我们社区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十年前,我们社区举办的活动多限于逢年过节,长期下来,热衷于参加的居民也在逐渐减少。现在,我们让社区服务主动进入小区,在“家门口”创办更加丰富多元的活动,将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小广场整合融合,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暑期少儿科普”等活动,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大党委”“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队工作优势,为居民提供需要的志愿服务,还联动社区民警、专业社工、志愿者为居民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开设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服务,解决了他们的急难愁盼。

  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我们社区随处可见叔叔阿姨热情地招呼,小朋友灿烂的笑脸,他们幸福了我们就幸福了。未来,我们将不忘初心,以自身力量为社区治理现代化精准助力,担当实干构建社区“新家园”!谢谢!

  魏道俊: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请这位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请州民政局的领导简要介绍一下红河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情况。

  红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严女士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2021年,根据省委、州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了红河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改变以前社区工作范围、职责界定不明晰,工作人员同工不同酬,保障待遇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匹配等问题。一是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选任、招聘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选任人数不超过9人,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纳入社区服务站进行管理。二是建立了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薪酬待遇由基本报酬、职务津贴、工龄津贴、职业津贴、绩效补贴等构成。其中,基本报酬确定为不低于所在县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随收入标准的提高进行调整。三是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四险一金”。四是建立关心关爱和培训培养机制。积极拓宽社区干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通道,适当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街道(乡镇)党政班子的比例;注重从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定向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加快推进专职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社区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新浪云南记者现场提问: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能否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请简要介绍红河州办理法律援助的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跃光先生作答:

  不能。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援助法》和此前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都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收取受援人财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为了保障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正常的成本支出,2022年4月21日,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红河州下发《红河州司法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法律援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司通〔2022〕11号),较大幅度提高了已执行近10年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刑事案件补贴从以前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最高1400元提高到最低2800元,高至4700元,补贴标准的大幅提高激发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应援尽援”具有重要的意义。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657件,其中刑事20018件、民事50602件、行政37件。10年来,全州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8265件,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10398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069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21054件,农民群众法律援助案件24612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226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184件,为当事人挽回挽救损失1.97亿元,做到了对弱势群体有困必帮,有难必援,切实把法律援助办成了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搭建了党委政府和困难弱势群体的连心桥。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刚才赵副局长的介绍中提到一个百日行动,我们也关注到这次近段时期公安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那么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红河公安在百日行动中的一些具体做法、成效呢?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华旺先生作答:

  谢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自6月25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红河公安严格落实勤务等级响应制度,加大街面警力的投入和巡防力度,全州武装执勤点、街面警务站、临查临检卡点全面启动,持续开展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紧盯流动人口聚集、治安要素复杂、警情高发点位、防范相对薄弱等群众最需要的重点部位巡逻防控,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区域的夜间巡控,防范“两抢一盗、酒后滋事”等街面违法犯罪警情,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充分发动“百万义警”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共同参与平安大巡防,形成严密防控的强大矩阵,真正做到了守护人间“烟火气”。

  一是治安刑事警情明显下降。“百日行动”以来,全州共接报警情156426起,有效警情37682起。有效警情中,治安警情3759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0%;刑事警情2544起,比去年同期下降8%。我们抓实规范管理,紧盯敏感警情、重复警情、非警务警情,常态化开展接处警规范培训,强化规范接处警意识和理念,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和标准;采取日监测、周研判、月通报等形式抓实警情监测,动态分析掌握问题短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落实;紧盯蒙自市文澜所警情环比上升情况,在全州范围内选取12个社会治安警情高发的乡镇确定为州级挂牌重点整治地区,深入调研分析,厘清治理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防、管、控、治等措施抓实重点整治。

  二是综合破案率明显提升。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的理念,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以赴压发案、提破案。树牢“一盘棋”思想打整体仗,主侦部门、配侦部门在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涉枪涉爆等领域各司其职又合成作战;坚持情报导侦理念打信息仗,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支持工作机制,加强重特大案件及跨区域、团伙性、系列性多发案件综合研判,做到打深打透、全链条打击;加强对收押、收戒人员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感化,鼓励和引导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坚持专群结合打好阵地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三是涉枪涉爆重点地区整治成效显著。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和州县乡三级挂牌整治链条。工作开展以来,立案查处涉枪涉爆案件74起抓获59人,收缴枪支3748支、子弹74539发、炸药420公斤、雷管3249枚,收缴枪爆战果居全省第一。全面压实各县市、各部门工作责任,持续深入边境地区、历史战区、矿区、民族聚居区开展联合清查收缴,做到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优化主动上交枪爆物品的奖励办法,入村入户宣传发动,联合检、法部门组织公开巡回庭审和公开逮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鼓励主动上交。通过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主动上交枪支、弹药,上交量占全部收缴量的95%以上;联合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全面排查五金加工市场、私营机械加工厂、车床加工个体户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射钉器实名销售购买,切实消除源头隐患。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魏道俊:

  感谢赵华旺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们踊跃参与,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发布、分享与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刚才各相关部门从各自领域出发,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在基层社区治理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社区工作者代表和我们分享了关于社区治理的故事。希望记者朋友们充分宣传好、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多到基层社区进行采访,生动讲好基层社区治理的故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感谢新闻界的朋友,我们下一场发布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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