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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7/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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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对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州住建局出现往来挂账

  经过全面整改,我局于2023年5月6日已将挂账资金划拨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监管,以确保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二、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未及时缴纳房租收入

  根据整改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2日已将房租上缴国库,并开具了完税凭证。今后将认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财务流程,高度重视上缴国库时限,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三、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推进滞后

  我局加强对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进度的督促,项目已于2023年6月24日完成全部工程和设备调试,已经开展了通水试运行工作。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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