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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7/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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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6月28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朝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认真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十三届州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抓好政策、规划、项目落地落实,全面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2022年州级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5.33亿元、支出总计104.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55亿元、支出总计25.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8.26亿元、支出总计70.8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州财政局积极应对多重风险挑战,保障“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收支任务。

  主要问题: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未安排拨付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88万元。二是预算执行方面。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33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未按规定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挤占项目资金4 408.34万元,滞留停工停产企业奖励和提质资金151.93万元;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公路改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三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违规拨付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苗木款3 311.25万元,绩效目标未如期实现;违规收取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费50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疫苗采购款1133万元;以拨作支核算上级专项资金23.76万元,扩大范围列支费用4.55万元;违规在单位基本经费账户中核算工会经费6.66万元;超工作实际需求多预付水电费10万元。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4个州级部门进行审计,对2个部门开展了“巡审同步”监督。

  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账实不符的情况。二是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政策不到位,违规将法定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管理。三是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亟待加强。存在向企业收取回扣、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等。四是部分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存在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报酬30.69万元。

  二、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审计了3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筹使用管理等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列支注入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未核算政府股权投资2800万元。二是资产处置不及时,国有资产收益应收未收或未及时缴库1217.12万元。三是项目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四是国有资产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五是仓库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存在墙面、屋面板开裂渗水、墙面层脱落等质量问题。六是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

  (二)县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开展了开远市、红河县2名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主要问题:一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方面。对已征收的56个农用地转用地块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二是土地收储利用方面。1户企业未按划拨土地用途使用土地,购置的建设用地闲置116.24亩;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征收土地,支付征地补偿费1.04亿元。三是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方面。设施农用地占用公益林3.14亩。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方面。执法不到位,导致2019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长期未得到整改,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未予查处。五是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方面。2县市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未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部分乡镇水厂水质存在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六是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拖欠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款712.37万元;三角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超概算投资2亿元,超概率39%。七是项目管理和效益方面。应收未收税费16.94万元,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部分未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重点对金平县产业帮扶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资产、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

  主要问题:一是产业项目效益不高。部分项目因指导、监管和审核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789.60万元;同时,还存在产业帮扶项目后续培育不足、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不明显等问题。二是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电商平台停运未发挥消费扶贫的效益;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存在流失风险;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损失117.73万元。三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深入调查项目可行性和落实建设责任,导致项目失败损失财政资金264.50万元;未认真落实利益联结方式,导致投入650万元建成的养牛、养鸡、药浴等项目闲置,入股资金453.50万元到期无法分红。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对全州2019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主要问题:一是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方面。县市普遍存在农田建设管理内控制度、项目建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二是政策执行方面。10县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于发展林果业,项目区“非粮化”面积7.43万亩;11县市在禁止建设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62万亩;2县市部分项目未推行项目法人制。三是项目管理方面。7县市违反招投标政策,存在项目违规转包、规避公开招投标、投标人伪造资料投标等问题;5县市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6县市已完工项目未竣工验收;4县市项目上图入库不精准;4县市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5.45万亩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1个县市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0县市主管部门监管缺失,项目资金被施工单位套取、骗取、截留1803.25万元;2县套取项目资金60.66万元;1县套取项目资金存放施工单位账户造成存款利息34.51万元流失;3县市滞留项目资金1 837.08万元;3县市挪用专项资金3 540.86万元;3县市多计多付项目工程款255.47万元;3县向施工企业转嫁费用86.43万元;6县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违规转入村干部个人账户,不符合对象领取补贴、重复领取补贴7.9万元。

  (三)社会福利资金审计。主要对全州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主要问题:一是殡葬服务违规收费问题。2县市存在拆分收费等问题,涉及资金67.48万元;2县市部分殡葬用品售价为进价的2至5倍。二是部分弱势群体未按规定纳入保障。9县市1366名残疾人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1县6名困境儿童生活保障不到位,涉及资金3.09万元。三是社会福利建设项目管理问题。5个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26.58万元;1县采购价值为24.9万元的医疗设备闲置,违规支付工程款584万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商务促进资金审计。主要对红河州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主要问题:一是自贸区履职不到位,企业以不实贸易额申报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1270万元。二是1县有关部门违规出借资金尚未归还2100万元。三是2县市资金结余结存160万元。四是4县市资金结存2年以上287.85万元。五是2县市未及时支付电子商务和企业奖补资金404.96万元。六是1县虚假补助企业中央外经贸进出口专项经费10万元。七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缓慢、运营滞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工业园区(经开区)专项审计。主要对泸西工业园和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成效专项审计调查,对弥勒、建水工业园区开展了“巡审同步”监督。

  主要问题:一是1市在企业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有偏差,多支付补助资金339.52万元;会计核算错误,少计在建工程9926.33万元。二是2市未及时收取租金1086.15万元。三是2县市违规收取保证金580万元。四是1市用地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1490.03万元。五是1县违规收取工作经费40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68万元。

  (三)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审计。重点对州级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主要问题:一是违规使用资金。金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违规使用资金130.94万元。二是扩大资金支出范围,支付其他项目款3 897.97万元。三是项目进度缓慢。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缓慢;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蒙自经开区2018年土地储备项目未完成。四是重复支付土地征收费1615.35万元,未批先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土地626.08亩。五是专项债券利息收入461.83万元未上缴国库。

  (四)高校往来款专项审计。主要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及往来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主要问题:违规代收教材费285.99万元,违规使用前期经费30.87万元,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应助未助三类学生114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63万元,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资金结余2年以上未使用69.33万元,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院系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外兼职并领取报酬,在职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红河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屏边县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和红河综合保税区仓库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价款5 069.82万元。二是项目超概算2 824.13万元,超概算率达24.45%。三是仓库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无发票支付工程款5 835.59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1件,其中,移送州纪委40件,移送州委巡察办10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14件,移送县市政府7件。

  七、审计建议

  (一)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测算政府财力,严格以收定支;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督促将全部收支依法纳入预算,严禁无预算支出等行为。压实部门主管监督责任,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防铺张浪费。压实县市主体责任,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切实强化预算审查和动态监控。压实各类风险管控责任,健全财政、金融、债务、政府投资等领域的决策机制、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把住关键、控住风险。

  (二)建立健全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政策目标。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制机制,分级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范运作;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分工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对高标准农田区域“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实行分类处置,该复耕的要限期复耕,坚持良田粮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三)形成整改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严格落实《红河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强化审计整改督办、约谈及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协调配合,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坚持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单位民主生活会检查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推动工作。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反映,本次会议审议后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对这些问题,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州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州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的独特作用,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为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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