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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2023/02/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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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的通知》(云审通〔2021〕47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审计厅委派审计工作组到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和相关整改要求,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未监督涉粮企业严格执行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8号)文件,进一步领会省委、省政府对“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由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农发行红河州分行等部门参与组成调研组,赴各县市开展政策性与经营性职能分开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粮食企业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的调研报告》。三是制定方案开展职能分开工作。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州粮食和储备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农发行红河州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粮联〔2022〕7号),要求成立州和县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实现政策性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目前,全州13县市粮油承储企业及红粮集团已注册成立储备粮油管理公司并挂牌。(已整改完成)

  二、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奖金等8.47万元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工作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意见,已将问题涉及资金8.47万元清退,缴存到了指定的账户。(已整改完成)

  三、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4.31万元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工作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意见,已将问题涉及资金4800元清退,缴存到了指定的账户;未收回余款用于单位开展公务支出,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健全了单位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已向专项审计工作组报告认可。(已整改完成)

  四、单位奖金未入账,涉及金额1万元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工作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意见,已将问题涉及资金1万元清退,缴存到了指定的账户。(已整改完成)

  五、挪用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资金92.98万元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提出的“责成红河州粮食局收回挪用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的要求,有82.98万元收回缴存到了指定的账户并按原资金渠道归还,10万元农户科学储粮费实际用于粮食仓库的建设,难以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已向专项审计工作组报告认可。(已整改完成)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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