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办事指南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02 16:44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

  一、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法律后果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咨询电话 

  红河州市场监管理局 0873—3720042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3720627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2123947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7231293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3065279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7612186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4859566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6623301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4625270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4221072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3041748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5643150 

  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3222999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3422206 

  特此通告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阅读下一篇

食盐安全风险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