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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着力破解农民技能培训“三重三轻”问题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5/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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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把就业培训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培训实施、整合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截至4月底,全州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8.11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6.44万人次、技能培训1.45万人次、专项(服务)培训2136人次、经营主培训7人次。

  针对重理论轻实践现象,着力解决操作性不足问题。围绕市场需求,增强培训实效,根据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培训意愿及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培训资源,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延伸培训服务,深入贫困乡村,灵活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引导培训机构因村、因人、因时施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得到100%培训。通过招标引进优质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制式、定岗式技能培训。鼓励校企合作,促成了红河州尼农门人力资源公司与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高康服装责任有限公司与云南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合作办学,协同培养现代学徒制新型农民工应用型人才,努力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毕业即就业”培养模式。

  针对重任务轻成效现象,着力解决针对性不足问题。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培训需求,依托相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统计平台,对全州农村劳动力状况以及技能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及年龄结构和现有的技能状况,深入了解富余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充分利用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APP、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有效地向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发送岗位、培训等就业服务信息。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职能,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覆盖率。

  针对重当前轻长远现象,着力解决连续性不足问题。结合群众需求,促进技能提升,制定出台《红河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通过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以技能促就业。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就业政策、务工常识、专业技能等培训;对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等“无特长人员”,开展基础职业技能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实用技能、职业精神、依法维权等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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