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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三着力”防范服务短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5/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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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高校毕业生成为“尼特族”,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补齐就业服务保障短板,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切实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着力防范资金补助“帮不到”问题。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帮助提升就业技能促进就业;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加强宣传落实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百日行动”等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至2021年4月底,全州“百日行动”举行招聘会1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44万份,推荐就业岗位6.29万个。

  着力防范创业贷款“贷不动”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全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积极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牵头团州委、州总工会等部门,促进大学生、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等各类劳动者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着力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扶持工作,对有创业需求的提供技术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并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有创业意愿的实现创业。

  着力防范就业服务“扶不准”问题。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通过电话跟踪、上门走访等方式,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主要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或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等活动。加大就业惠民政策梳理,对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经办机构清单》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APP和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发布,并印发《红河州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进行宣传,扩大就业政策宣传覆盖面。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加强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自主就业创业,引导大学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自主就业创业的深厚氛围。加强招聘服务工作,通过制作网络专题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类企业、考试、岗位信息,在全州高校、社区、园区搭建线下招聘平台,线上线下服务同时推进,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求职服务。截至2020年12月,累计为3598家用人单位发布各类招聘岗位46万个,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8.87万个;为1.54万名求职者提供网络求职服务,其中,高校毕业生1.21万名。组织招聘会45场,初步达成意向5622人。全州接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1.27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有1.06万人,报到登记期间实现就业2334人,对报到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服务,实现就业83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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