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现“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式,红河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置和收取的新举措。
4月19日,由红河州政务服务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红河州财政局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取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集采项目投标保证金设置和收取的通知》,明确规定,红河州辖区内凡是组织实施交易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新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不再设置和收取投标保证金。据统计,2021年共向企业收取政府集中采购投标保证金3281.2万元,这一举措的实施,从2022年开始,预计每年将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3000多万元。
这一举措,从根本上切实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减轻了参与交易企业负担,为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提供了有力保障。接下来,红河州将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推进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用工作人员的“辛苦指数”“创新指数”换取企业、群众的“获得指数”“幸福指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正创新,共建共享,以最饱满的姿态、最坚定的信念干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新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