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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州政务服务大楼疫情防控管理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3/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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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各入驻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蒙自市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各市场主体,相关单位及个人:

  当前,全国多地散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有的地方已发现快递中转站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快递存在受到新冠病毒污染风险,接触快递人员存在被感染新冠病毒风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31日印发)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保护大楼各入驻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州政务服务大楼疫情防控管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州政务服务大楼。发现持黄码、红码人员,必须向州政务服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报告。

  二、进入大楼人员应服从大楼工作人员管理,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扫码、测体温,自觉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间隔一个位置就座。外来政务大厅、交易中心办事人员,即办即走,减少人员聚集。

  三、倡导电子化和网上智能开标交易。各方交易主体应尽量通过电子化、网上智能开标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减少人员到州交易中心现场,非必要不到交易现场参与交易;到现场参与交易人员需确保近期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不是持黄码、红码或密接、次密接人员;评标人员在各评标厅隔空就座、分散就餐。

  四、即日起,一律不允许快递人员、外卖配送人员和个人快递进入州政务服务大楼内,大楼内各工作人员下单的个人快递收货地址不得再填写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

  五、州政务服务大楼快递包裹存取点已消毒并关闭,请存取点内有包裹的同志务必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全部取走,取走后该存取点不再开放。

  六、请各入驻单位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自行加强各自负责区域疫情防控管理,文件资料、报刊、送水、样品等应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大楼,加强外来人员登记、扫码、体温检测等管控。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请大楼各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安保和保洁人员、外来办事的单位和人员积极配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积极支持配合、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及个人,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6日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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