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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4/1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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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23〕16号)文件,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批复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5,99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1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4万元,其他支出2.31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1,084.44万元,年中新增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执收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项目3.19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211.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原则和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着力旅游品质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文旅品牌塑造、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接,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有效提高红河旅游知名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红河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和全域旅游高端发展,建设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83.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83.54万元。

  (2)(单位资金)导游考务费专项经费2.5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完成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红河州考点)机考、现场导游模拟考试等相关组织工作。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2.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2.19万元。

  (3)全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41.19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两馆一站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全年服务人次5万以上,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50天,通过提供图书、电子阅读服务,举办讲座、展览、培训、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41.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41.19万元。

  (4)帮扶旅游业企业加快恢复补助资金39.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按照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大滇西旅游环线总体规划纲要、州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战略部署,结合红河资源优势,以文旅深度融合为核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为抓手,深化旅游融合发展,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着力解决红河文化旅游业存在突出问题和发展短板,全面推进红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红河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云上梯田·梦想红河”的旅游品牌形象。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9.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9.00万元。

  (5)(单位资金)非遗传承保护利用专项经费1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①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传承人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增强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传承人传承能力。②加强宣传推广及交流展示,促进文旅融合发展。③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工,充实非遗名录体系。④壮大非遗和旅游市场主体,开展对“非遗+旅游”实地调研,推动旅游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非遗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未下达经费。

  (6)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6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补助个旧市博物馆、弥勒市博物馆、建水县博物馆、河口起义纪念馆4家县市级国有博物馆,实现年开放时间240天以上,以展览、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吸引观众,争取观众满意度达90%以上,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验。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80万元。

  (7)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79.6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①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②支持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传承人群数量和技艺显著提升;③支持传承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扩大非遗影响。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79.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69.40万元。

  (8)(单位自有资金)文化旅游其他支出专项经费1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产业建设,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未下达经费。

  (9)红河州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图书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23年服务人次15万以上,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55天,通过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多形式,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00万元。

  (10)红河州图书馆运转及图书购置经费2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①普通图书11.6万元;②报刊订阅2023年测算量8.4万元,2023年期刊199种268份,报纸46种56份,少儿期刊71种71份,少儿报纸4种4份。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2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9.90万元。

  (11)入围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作品《马缨花》基层惠民演出补贴经费1.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拨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经费的通知》精神,红河州文化馆2022年编创和参演的作品《马缨花》入围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获得壹万元深入基层惠民演出补贴。我单位将用该笔资金继续打磨作品,并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00万元。

  (12)红河州老年诗书画协会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协会每年根据情况要举办2至3次诗书画作品展、联展、交流展,组织开展年度理事会,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开一次创作笔会或采风,全年出四期《红河州老年诗书画报》。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5.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5.58万元。

  (13)上海秋海堂刘小晴书法工作室2020年捐赠书画艺术专项资金1.47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2020年上海秋海堂刘小晴书法工作室向红河州文化馆捐赠刘小晴艺术基金6万元,这笔款项用于全州中小学生的书法艺术教育,致力于发掘和培养边远山区的青少年书法人才。该笔资金2020年使用930元,2021年使用44343元。剩余资金14727元于2022年未使用,结转2023年使用。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4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47万元。

  (14)红河州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全年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23年服务人次7万以上,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45天,通过微信公众号、小视频与专题活动、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文化活动,使参观人数增长率在10%以上,免费开放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00万元。

  (15)红河州松柏艺术团活动经费15.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2023年组织开展下基层慰问演出12场,积极履行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同时,主动送文艺到基层,为广大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为红河州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文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2.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2.55万元。

  (16)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红河州获奖作品经费5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2023年组织开展下基层慰问演出12场,积极履行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同时,主动送文艺到基层,为广大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为红河州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文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未下达经费。

  (17)州博物馆购置经费2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①以征集流散民间的红河州历史文物,以青铜器、乌铜走银、建水紫陶、个旧锡工艺品、书画、滇越铁路和个碧石铁路文化见证物、红色文物等为主。②以征集流散民间的红河州民族文物,以具有收藏和科研价值的红河州世居少数民族服饰、手工艺品、书籍、有历史积淀的生产生活用具等为主。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2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20.00万元。

  (18)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12.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①主要用于红河州博物馆展厅展览硬件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更换、消防安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更换。②陈列展、临时展览的展板制作及宣传工作。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2.00万元。

  (19)非遗保护经费2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州优秀民族资源丰富,组织好非遗展演、展示、培训等活动,使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让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未下达经费。

  (20)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经费1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1次。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68万元。

  (21)云南省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节目获奖奖金(谷雨梯田)补助经费1.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积极组织歌舞乐展演,要利用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和精品创作,努力实现“有作品、出精品、攀高峰”的目标,在艺术创作上,实现精品力作的突破,通过展演培养中青年创作人才,壮大编创人员队伍;传承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00万元。

  (22)州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经费2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计划2023年抢救修缮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让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发展,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各民族。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4.9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4.90万元。

  (23)音乐剧《桂兮梅兮》创作经费14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以张桂梅为原型,根据她的真人真事进行创作,分为上、下两幕,每幕三场,共六场。每一场都围绕着一层戏剧矛盾对抗展开,进而解决一个问题,并层层推进。“矛盾和对抗”指的是戏剧矛盾和对抗,并非是善恶、对错、好坏的对抗。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未下达经费。

  (24)办公楼房产证办理缺口经费36.89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完善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楼资产交接手续、办理产权证,按资产实际价值入账。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6.8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6.88万元。

  (25)2022年云南省作品创作扶持经费6.5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由云南省舞蹈家协会申报获批的2022年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云南新创舞蹈作品集,我单位舞蹈作品《火塘》确定为创作扶持对象,给予作品进行第一次资金扶持。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6.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6.50万元。

  (26)下乡演出经费8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下乡下基层演出场次80场;完成州委州政府的指令性演出。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49.9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49.97万元。

  (27)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经费8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为广大文艺爱好者、专业团队提供专业演出服务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保护与传承红河民族文化,提高民众的文化艺术修养。展示红河文化的多样性、开放性、包容性,展示红河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形成全州文化艺术普及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引进及组织办理各类文化演出活动,推动全州文旅事业的发展。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68.6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68.64万元。

  (28)基本创作经费100.00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结合红河州本土特色创作5个能用于景区演出、惠民演出、政务演出对外交流演出及组合晚会的精品歌、舞、乐小节目,达到演艺产品与我州旅游产业高度结合的要求。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29.1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29.17万元。

  (29)舞美设备购置经费14.16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急需采购无线话筒一套(4只)、调光控台一台。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14.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14.16万元。

  (30)参加各类艺术赛事项目经费33.53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参加第十四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比赛、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云南省第十四届金钟奖比赛。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0.0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0.08元。

  (31)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执收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3.19万元,项目背景及主要实施内容为:提升剧场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红河大剧院的各项演出活动有序开展,繁荣红河文化艺术,进一步推动红河文旅事业的发展。此项目2023年度实际下达经费3.0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形成支出3.01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预算下达后,根据项目工作目标,编制项目支出绩效指标,指标设置三个级别: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单位业务工作进行设置,最终编制了31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及时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加强领导,确保绩效工作组织保障。为及时开展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并抓紧抓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科,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绩效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包含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重大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文件》与《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绩效实施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3.确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编审监控运行。(1)强化绩效目标编审。2023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3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根据《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23〕16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7号)下达的预算项目资金,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2)依据绩效指标,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为加强绩效目标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全面运行监控。分别于1-6月、1-9月、1-11月对机关及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运行完成情况监控。年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23年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自评的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经费及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原则

  (1)《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资金支出、管理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4.评价方法

  单位自评、部门自评的方法。

  5.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单位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31个项目的自评情况为:2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5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6个项目自评等级为差。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大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要求任务已完成。但因省厅削减指标、部分项目资金未下达、财政资金紧张、项目实施未达资金支付标准等原因,导致项目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预期目标。因省厅削减创建4A级旅游景区指标,导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项目未完成创建2个4A级景区的年度指标;因2023年度未下达项目资金,导致(单位资金)非遗传承保护利用专项经费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文化旅游其他支出专项经费项目、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红河州获奖作品经费项目、非遗保护经费项目未能正常开展;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项目、音乐剧《桂兮梅兮》创作经费项目、基本创作经费项目未能按时拨付资金,项目未达预期效果;因2023年9月30日前项目还在实施中,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导致入围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作品《马缨花》基层惠民演出补贴经费项目、红河州老年诗书画协会补助资金项目、上海秋海堂刘小晴书法工作室2020年捐赠书画艺术专项资金项目、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项目、2022年云南省作品创作扶持经费项目、下乡演出经费项目、参加各类艺术赛事项目经费项目未能完成时效性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除上述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完成外,剩余项目的项目绩效目标均已达到预期指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局财务科为绩效工作牵头科室,业务科室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内容、要求制定了绩效目标,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我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单位制定了包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等共计21个制度的《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准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较好。同时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开网站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实、完整。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同时建立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完善;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高。

  (三)项目产出、效益情况分析

  1.因省厅削减创建4A级旅游景区指标,导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项目未完成创建2个4A级景区的年度指标。

  2.因2023年度未下达项目资金,导致(单位资金)非遗传承保护利用专项经费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文化旅游其他支出专项经费项目、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红河州获奖作品经费项目、非遗保护经费项目未能正常开展。

  3.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项目、音乐剧《桂兮梅兮》创作经费项目、基本创作经费项目未能按时拨付资金,项目未达预期效果。

  4.因2023年9月30日前项目还在实施中,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导致入围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作品《马缨花》基层惠民演出补贴经费项目、红河州老年诗书画协会补助资金项目、上海秋海堂刘小晴书法工作室2020年捐赠书画艺术专项资金项目、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项目、2022年云南省作品创作扶持经费项目、下乡演出经费项目、参加各类艺术赛事项目经费项目未能完成时效性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除上述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完成外,其余的项目绩效目标均已达到预期指标。各项目自评得分详细情况如下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和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到工作中。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始终把推动红河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围绕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努力奋斗。三是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始终,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对预算资金进行管理使用;组织制定了涉及单位层面、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业务、合同业务、内控管理多个层面,包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等共计21个制度的《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财务活动,严格按财务制度签报费用。大额资金支出按“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时需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各业务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教〔2012〕31号)《红河州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旅游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来执行。业务科室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相应的检查监督材料,并采取对应的措施。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要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增收节支意识,注重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从严控制费用支出,强化支出约束,健全完善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制度办事,杜绝挥霍浪费现象,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单位重大决策和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财政资金紧张,项目资金不能按预算金额下达,年内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影响项目工程和进度。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更符合实际。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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