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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4/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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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红室字〔2019〕32号),州农业农村厅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共16个科室。

  2023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局属单位包括红河州农垦局、红河州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红河州农经站、红河州植检植保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推广站、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红河州种子管理站、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红河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4月已撤销)、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共14个事业单位。

  截至2023年末,全局编制378人(含州农业科学院、州农机研究所),在职实有360人,其中公务员47人,参公管理人员16人,事业人员237人,工勤51人,职员9人。离退休345人,其中离休1人。实有车辆20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五个基地”,加快“绿色食品牌”示范区建设;打造哈尼梯田红米、“七彩云菊”、“蒙自石榴”等区域公用品牌;选推云南“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推进生物育种科技创新、加快花卉专利品种引进研发,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打造红河州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尽快形成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建立“基地(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平台)”电商供应链模式。

  (2)持续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五年行动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作,加快补齐三个短板;健全长效机制,高效能管护运行。

  (3)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产业帮扶;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抓实农业产业工作: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确保2023年全州粮食总产量,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全力推进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工作,引进有品牌影响力的食品加工企业落地;发展壮大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抓实产业扶贫工作: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投入力度,进一步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益贫,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指导力度。

  三是抓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庄规划和高铁、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四是抓实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成果纠错完善,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贫困农场企业化改造,推动农场企业经营效益稳中有进。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为加强部门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州农业农村局根据2023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设定的绩效目标为:

  1.扛牢扛实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压实粮食生产政治责任,持续推进稳粮增粮政策落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各项措施,不断挖掘粮食增长潜力。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制定印发《红河州对系列三年行动开展常态化跟踪指导服务督查的工作方案》,定期调度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加快市场主体倍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品牌宣传推荐;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绿色食品牌”示范区建设;打造哈尼梯田红米、“七彩云菊”、“蒙自石榴”等区域公用品牌;推进生物育种科技创新、加快花卉专利品种引进研发,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打造红河州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尽快形成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建立“基地(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平台)”电商供应链模式。

  2.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落实重点工作,加快补齐三个短板;健全长效机制,高效能管护运行。

  3.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措并举巩固农民增收,持续推进产业帮扶;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升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州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试行)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暂行办法(试行)》等,形成指导和规范全州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和使用过预算资金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农业农村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州农业农村局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全面领导农业农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性

  为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夯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州农业农村局在农业农村部门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原有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了完善。一是分年度逐步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部门分行业、分领域个性指标体系。二是对现有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更新完善。三是修订完善更新农业类项目绩效指标库。

  3.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州农业农村局申报2023年州级预算项目之前,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州农业农村局联合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开展2023年事前绩效评估。

  4.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组织全州农业农村部门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对绩效目标偏离既定目标的,要求涉及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涉及部门及时解决和整改。通过按季填报绩效运行情况,跟踪发现问题,跟进解决问题,推动绩效管理持续完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对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的批复情况如下: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1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85.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50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8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2.69万元,项目支出4193.2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年初结转结余259.69万元,总收入8976.8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入8224.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05万元,事业收入340.5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3.26万元。实际支出867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7.39万元,占比66.03%;项目支出2750.97万元,占比33.97%。年末结转和结余298.5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99.46万元,占比66.82%;项目支出结转结余99.06万元,占比33.18%)。

  3.预算执行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总收入为8976.88万元,2023年总支出8678.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8.52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率为9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实现。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11项,完成11项,完成率达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4.94亿元,均居全省第3,增速4.4%,居滇中城市第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2元,同比增长7.8%,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21元、居滇中城市第4位,农业固定资产投资412.23亿元,投资总量连续三年居全省第1,占全省农业投资的20.32%;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保供有力,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全州粮食播种面积582.92万亩、总产量187.26万吨,大豆扩种面积全省第1,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54.77万亩,粮食安全底线进一步巩固,水果种植面积、产量均居全省第1,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居全省第3、第2,花卉面积全省第2,产量全省第3,禽蛋产量居全省第1,肉类总产、生猪出栏、家禽出栏均居全省第2,牛奶产量、肉牛出栏分别居全省第3、第4,高原特色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600亿元;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6.06万人,1730个经营主体带动脱贫群众19.5万户86.7万人实现增收,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12605.99元,较全省高160.84元,同比增长18.59%;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围绕打造“中国南方优质蓝莓带”,紧盯小浆果“全球冠军”目标,加快发展以高品质蓝莓为代表的小浆果产业,截至目前,全州蓝莓种植面积达6.77万亩,国内外种植企业80家,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已成为全国大棚基质盆栽蓝莓的主产区,商品蛋鸡苗生产能力达全省80%以上,是西南片区最大的良种禽繁育生产基地;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量质双升,全州实有农业企业13459户,同比增长53.4%,较2022年末净增4685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51户,实现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县市全覆盖。已涉农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8家,农业龙头企业进入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名单9家;农业绿色发展行稳致远,全州三品一标共计372家798个产品,其中有机产品累计有效170家223张证书376个产品,绿色食品累计有效173家380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9家9个产品,开远市被命名为全国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不断延伸,初步构建“六园九链”发展格局,13县市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先后成立,2023年,全州重点推进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3000万元以上项目78个,新签约投资1至10亿项目完成14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5个,新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8个,新投产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8个,新纳规升限企业9个,州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第一名;“红系”品牌矩阵加快形成,深入开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持续打造蒙自石榴、石屏杨梅、泸西高原梨、七彩云菊、碧色蓝韵等9个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居全省第2,成功发布“红河九红”区域公用品牌,初步形成了“1+13+N”农业品牌矩阵,蒙自石榴入选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蒙自石榴、泸西香葱、石屏杨梅、屏边荔枝等单品在国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深入学习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进277个村庄规划编制、49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已建成绿美乡镇13个、绿美村庄940个,改建卫生户厕4.4万座,全州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5%、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89.88%、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6.88%,各项指标均提前完成年度任务;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高,大力推行“党建+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创新开展“三话六学”活动,织密农村治理网格,开远市乐白道街道仁者村,元阳县新街镇全福庄村,绿春县平河镇平河村被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元阳县被国家农业农村部评为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元阳县爱春阿者科村、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个旧市鸡街镇毕业红村等8个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哈尼稻作梯田、弥勒市“福地弥勒”休闲农业乡村游、建水团山古村等7条精品线路入列农业农村部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推介。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预算资金的需求出发,按照州财政局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编报预算、决算,做好预算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了2023年履行职能职责,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总体上符合部门预算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综合局本级和直属预算单位的自评情况,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详见附件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93.33%),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部门在编制2023年年初预算时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要求,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相匹配,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科学性

  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州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编制2023年度预算。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

  4.基本支出保障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5592.69万元,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不存在编制预算时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4193.27万元,全部用于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9分(得分率9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总收入为8976.88万元,2023年总支出8678.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8.52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率为97%。

  (2)结转结余变动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298.52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247.29万元,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结转结余变动率20.71%,扣1分。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0.6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7.43万元,变动率为-33%,变动率≤0%时,得1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7.43万元,实际支出53.83万元,控制率42.24%,得1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3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154.23万元,采购预算数1156.59万元。政府采购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标准分1分,得1分。

  (6)收入合规

  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

  (7)支出合规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先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试行)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暂行办法(试行)》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及时按要求对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要求将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资产管理

  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2023年固定资产价值9803.99万元,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35分,绩效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共设定4个产出指标,均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2023年,农业经济稳中有进。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农业部门全力稳定生产保供给,聚焦巩固成果守底线,着力加强建设促振兴,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业经济实现稳中向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4.94亿元,均居全省第3,增速4.4%,居滇中城市第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2元,同比增长7.8%,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21元、居滇中城市第4位,农业固定资产投资412.23亿元,投资总量连续三年居全省第1,占全省农业投资的20.32%;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保供有力,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全州粮食播种面积582.92万亩、总产量187.26万吨,大豆扩种面积全省第1,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54.77万亩,粮食安全底线进一步巩固,水果种植面积、产量均居全省第1,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居全省第3、第2,花卉面积全省第2,产量全省第3,禽蛋产量居全省第1,肉类总产、生猪出栏、家禽出栏均居全省第2,牛奶产量、肉牛出栏分别居全省第3、第4,高原特色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600亿元。三公经费预算压缩率5.35%,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生态效益,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完成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0863座、自然村卫生公厕235座(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23%,105.38%)。二是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州绿美乡镇、绿美乡村建设点位共计1193条,已完成绿化面积50.36万平方米,完成植树量58934株,完成投资19615.48万元。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在蒙自市草坝镇富民村、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泸西县午街铺镇凤舞村、石屏县坝心镇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持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

  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绿色有机化发展。完成审核上年度符合奖补的绿色食品142个、有机农产品179个。新认证绿色有机产品168个。累计完成有效“三品一标”认证349家企业733个产品(其中有机产品166家企业207张证书361个产品,绿色食品154家330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20家33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9家9个产品)。二是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全州实施“三新”技术配套示范2.8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39.95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284.53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2.61万亩,发布病虫预报104期,实施绿色防控面积325万亩,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累计检测农产品样品1319批次。建水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开远市申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加紧建设石屏县“三个零”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满意度,规范加强“三农”资产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项目区农户满意度达到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项目实施单位及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需进一步加强。自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财政预算中的效率和效益还未受到足够重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疏于管理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单位还未从被动的“要我评价”转到主动的“我要评价”上来,阻碍了预算绩效管理在单位内部的参与度。

  2.绩效管理专业人员较上年能力有所提高,但总体绩效管理专业人员仍然匮乏,业务培训指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3.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具体实践的创新性做法不足。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估工作以来,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项目进度跟踪、调度等具体实践较少。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认识,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培训宣传和制度建设,树立绩效意识,将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中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

  2.强化质量,规范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对预算绩效管理中还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健全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筑牢制度基础;强化各项预算绩效指标收集整理和分析,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绩效问责等全过程管理。

  3.强化落实,探索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州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参与度,促进建立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多渠道运用评价结果的长效机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水平,促进各部门、单位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切实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所属项目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四)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的最终目的要推动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日常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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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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